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您在使用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前,应当仔细阅读《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协议》 (下称“本协议”)中全部条款,在您注册后,将视为您已充分理解且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且具有浏览景观中国网平台信息、发表作品及内容等使用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的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可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景观中国网平台有权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有效替代原有协议。您可随时查询最新协议。如您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可以主动取消景观中国网平台提供的服务,您一旦使用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协议及其他服务条款中的各项内容,包括景观中国网平台对本协议及其他服务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成为景观中国网平台用户。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责条款将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及其他上述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一、【协议的范围】

1.1 本协议是您与山土网络之间关于您使用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所订立的协议。“山土网络”是指北京山土网络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用户”是指注册、登录、使用景观中国网帐号的个人或组织,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您”。“其他用户”是指包括其他景观中国网帐号用户等除用户本人外与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相关的用户。

1.2 本服务是山土网络向用户提供的文章发布、数据服务以及与此相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景观中国网帐号(亦可能简称为“景观中国”)分为个人账号、企业账号和院校账号。景观中国网用户注册个人账号后将成为个人用户,注册企业账号后将成为企业用户,注册院校账号后成为院校用户。景观中国网帐号可以通过景观中国网平台为相关用户提供服务,包括内容发布、回复评论、资料下载等。

1.3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山土网络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服务声明、业务规则及公告指引等内容(以下统称为“专项规则”)。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

1.4 景观中国网或其服务平台,指景观中国网各种形态的产品和服务上,包括但不限于网站以及发表的应用或其他互联网产品。

二、【帐号注册与认证】

2.1 您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注册一个景观中国网帐号。景观中国网帐号通过本人或负责人手机进行绑定注册,请您使用未与景观中国网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注册景观中国网帐号。景观中国网有权根据用户需求和产品需要对帐号注册和绑定的方式进行变更,关于您使用帐号的具体规则,请遵守相关帐号使用协议以及景观中国网为此发布的专项规则。

2.2 用户在注册景观中国网帐号时需要选择帐号类型,且注册将无法更改。

2.3 景观中国网个人帐号注册采用实名制,用户应当如实填写和提交帐号注册与认证资料,完成信息登记,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4 景观中国网企业帐号注册采用认证制,您注册的景观中国网企业帐号必须通过认证方可正常使用服务。用户应当如实填写和提交帐号注册与认证资料,并指定企业帐号负责人一名。认证审核包括机构类型、机构资质与帐号信息审核。完成所有审核流程后,由山土网络作出认证是否成功的判断。景观中国网企业帐号认证服务内容仅限于对用户提交的资料及信息进行甄别与核实,山土网络将对用户提交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合理、谨慎的形式审查,但在山土网络的合法权限和合理能力范围内,山土网络无法实质审查用户的实际经营、运营以及推广等行为,并不为此提供任何担保。

2.5山土网络依据您填写和提交的帐号资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其他用户展示您的注册信息。如用户提供服务或内容需要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或进行备案的,用户应当在帐号注册与认证时进行明确说明并提交相应的许可或备案证明。否则,山土网络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并依照本协议对违规帐号进行处罚。由此给山土网络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应当依法予以全部赔偿。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山土网络的一项基本原则,山土网络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用户许可山土网络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个人信息。山土网络对相关信息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3.2 您在申请本服务过程中,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请保持这些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山土网络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或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请您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若您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3 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帐号申诉服务)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初始注册信息及其他验证信息。

3.4 山土网络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3.5 未经您的同意,山土网络不会向山土网络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6 山土网络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山土网络的服务前,应事先取得您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3.7 您应对通过本服务了解、接收或可接触到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用户在内的任何人的个人信息予以充分尊重,您不应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四、【用户行为规范】

4.1 【信息内容规范】

4.1.1 本协议所述信息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景观中国网帐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或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等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景观中国网帐号或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所产生的内容,也称“景观中国网平台信息内容”。

4.1.2 您理解并同意,景观中国网平台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科学和谐的网络环境,您不得利用景观中国网帐号或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干扰景观中国网平台正常运营秩序,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4.1.2.1您理解并同意,景观中国网平台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您在此平台的言行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山土网络平台政策,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1.2.2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4.1.2.3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4.1.2.4发表、传送、传播骚扰信息及垃圾信息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内容;

4.1.2.5发布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国家禁止发布的广告内容,未事先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但法律法规要求审查的广告内容等。

4.1.2.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景观中国网帐号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4.2 【平台使用规范】

4.2.1 本条所述平台使用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帐号运营推广以及其他使用景观中国网帐号或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所进行的行为。

4.2.2 您不得利用景观中国网帐号或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进行如下行为:

4.2.2.1 提交、发布虚假信息;

4.2.2.2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帐号、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的;

4.2.2.3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4.2.2.4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4.2.2.5 填写和提交帐号注册资料违反本协议规定,以及运营行为与注册或认证信息所公示身份无关的;

4.2.2.6 未能按照景观中国网平台业务流程注册和使用本服务,违反本服务功能限制或运营策略,或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前述流程、限制或策略,干扰景观中国网平台正常运营的;

4.2.2.7 仿冒、混淆他人帐号昵称、头像、功能介绍或发布内容等,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4.2.2.8 未经山土网络书面许可,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形式的协议、承诺或确认,在景观中国网平台发布任何对本服务所提供的任何功能进行排他、排斥、排除、妨碍、阻碍、强制选择等非善意竞争的内容;

4.2.2.9 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山土网络与第三方产生纠纷、争议或诉讼的行为。

4.3【对自己行为负责】

4.3.1 您充分知晓并保证您在景观中国网平台上传、发布的内容享有合法权益,若发布的内容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由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3.2 景观中国网平台是一个获取、分享及传播信息的平台,为向所有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您特别授权山土网络以合适的形态在山土网络系产品中使用以及展现您上传到景观中国网平台的内容,展现样式包括但不限于搜索结果以及浏览结果等。

五、【帐号管理】

5.1 景观中国网帐号的所有权归北京山土网络有限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景观中国网帐号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主体。帐号使用权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5.2 景观中国网帐号密码由您自行设定。山土网络特别提醒您应妥善保管您的帐号和密码。山土网络与您共同负有维护帐号安全的责任。山土网络会采取并不断更新技术措施,努力保护您的帐号在服务器端的安全。您需要采取特定措施保护您的帐号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妥善保管景观中国网帐号与密码、安装防病毒木马软件、定期更改密码等措施。当您使用完毕后,应安全退出。您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帐号或密码信息。因您保管不善可能导致帐号被他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遭受盗号、密码失窃)或信息数据泄漏,责任由您自行承担。您理解并同意,在您未进行投诉或提出帐号申诉等方式明确告知山土网络帐号被他人使用或信息数据泄漏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前,山土网络有理由相信该帐号行为是您使用帐号的行为。

5.3 您在申请注册景观中国网企业帐号时还应指定企业帐号负责人一名,并向景观中国网提供企业帐号负责人的真实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企业帐号负责人负责对帐号进行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帐号登录、密码找回、安全验证、企业帐号事务联系等。企业帐号使用过程中可变更负责人,变更流程需按「帐号设置」的提示操作。变更申请提交后,进入等待审核的状态期间,企业帐号依然可以正常使用,帐号对应负责人仍为原负责人。变更审核通过后,帐号对应负责人更新。

5.4 在您怀疑他人在使用您的帐号或密码时,您同意立即通知山土网络公司。如果您当前使用的景观中国网帐号并不是您初始申请注册的或者通过山土网络提供的其他途径获得的,但您却知悉该帐号当前的密码,您不得用该帐号登录或进行任何操作,并请您在第一时间通知山土网络或者该帐号的初始申请注册主体。如果山土网络发现您并非该帐号初始申请注册主体,山土网络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您使用该帐号。

5.5 您理解并同意,为保护您及其他用户的数据安全,防止用户信息泄露、毁损、篡改或者丢失,山土网络有权对您接入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水平审查、安全水平审查、主体资质审查等,并根据审查结果向您提出防入侵、防病毒等措施建议。若您的信息系统仍无法符合保护用户数据安全的要求,山土网络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

5.6 如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以及专项规则的规定,山土网络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随时限制、冻结或终止您对景观中国网帐号的使用,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使用。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用户资料及相关数据清空等),由您自行承担。

5.7 如果您的景观中国网帐号被盗、密码遗忘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登录,您可以按照山土网络的申诉途径进行申诉。山土网络并不承诺您一定能通过申诉找回帐号。

5.8 为了充分利用帐号资源,如果您存在长期未完成注册、注册景观中国网帐号后未及时进行初次登录使用,或长期未登陆使用景观中国网帐号等情形,山土网络有权终止该帐号的使用。

六、【收费服务】

6.1 山土网络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山土网络也可能会对部分免费服务开始收费。前述修改、变更或开始收费前,山土网络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您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或付费内容,则应停止使用该服务。

七、【数据的储存】

7.1 山土网络不对您在本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7.2 山土网络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单个用户在本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等。您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服务中的相关数据。

7.3 如果您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山土网络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您的数据。在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山土网络没有义务向您返还任何数据。

八、【风险及免责】

8.1 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向您提供有效的服务,本服务会利用您终端设备的处理器和带宽等资源。本服务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数据流量的费用,用户需自行向运营商了解相关资费信息,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8.2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须自行承担如下山土网络不可掌控的风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8.2.1 由于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等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引起的信息丢失、泄漏等风险;

8.2.2 用户或山土网络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8.2.3 用户操作不当或通过非山土网络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8.2.4 用户发布的内容被他人转发、分享,因此等传播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8.2.5 由于网络信号不稳定等原因,所引起的景观中国网平台登录失败、资料同步不完整、页面打开速度慢等风险;

8.2.6 其他山土网络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8.3 您理解并同意,用户通过景观中国网平台发布的内容可能会被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复制、转载、修改或做其他用途,脱离您的预期和控制,用户应充分意识到此类风险的存在,任何您不愿被他人获知的信息都不应在景观中国网平台发布。如果相关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景观中国网平台投诉,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8.4 山土网络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或行为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山土网络的义务或承诺,山土网络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违规情形或进行相应处理。

8.5 您理解并同意,因业务发展需要,山土网络保留单方面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的权利,用户需承担此风险。

8.6 山土网络会根据您选择的服务类型向您提供相应的服务。您理解并同意,基于用户体验或景观中国网平台运营安全、平台规则要求及健康发展等综合因素,山土网络有权选择提供服务或开展合作的对象,有权决定功能开放、数据接口和相关数据披露的对象和范围,并有权视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向存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用户提供本服务:

1)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

2)影响使用者体验的;

3)存在安全隐患的;

4)违背景观中国网平台运营原则,或不符合山土网络其他管理要求的。

九、【知识产权声明】

9.1 山土网络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山土网络所有,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所产生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或相关权利人所有,个人号及企业号的用户通过景观中国网平台发布的内容(以下统称为“公开发布内容”)一经发布即向公众传播和共享。

9.2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山土网络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山土网络所有。

9.3 山土网络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景观中国”图标及LOGO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山土网络所有。

9.4 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其他未经山土网络、用户或相关权利人许可的第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9.5 您理解并同意,您向任何第三人分享、转发、复制景观中国网平台信息内容的行为,均应遵守景观中国网平台为此制定的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方式应为该信息或内容的原链接、确保附属于该信息或内容的功能可正常使用等。

9.6 任何未经山土网络书面同意及权利人许可的非法获取行为,均属违法侵权行为。您确认并同意,为及时、有效地保障您基于本服务的合法权益,您特别授权山土网络在发现您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等)可能受到侵害时,山土网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代您向涉嫌侵权的第三人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特别授权采取的维权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侵权监控、发函警告、行政举报、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移送侦查机关处理、调解、和解等。

9.7 您理解并且同意,为持续改善山土网络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除非有相反证明,您使用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上传、发布或传输内容即代表了您有权且同意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授予我方及其关联方对该内容的存储、使用、发布、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等权利;将内容的全部或部分编入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技术中的权利;对您的上传、发布的内容进行商业开发的权利。

9.8 本服务所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过山土网络公司、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十、【法律责任】

10.1 如果山土网络发现或收到他人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山土网络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关注用户、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公告处理结果。山土网络也有权依照本协议及专项规则的规定,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服务。景观中国网平台认证帐号除上述处罚措施外,山土网络有权取消其帐号认证身份,并视情节决定临时或永久封禁相关帐号。如果您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以其他不当的方式使用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请立即向景观中国网平台投诉,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10.2 您理解并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山土网络因此遭受损失的,您应当一并赔偿。

十一、【其它】

11.1 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山土网络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您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景观中国网平台服务。

11.2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

11.3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1.4 若您和山土网络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1.5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1.6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北京山土网络有限公司


景观中国网邮件订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中关村北大街127-1号北大科技园创新中心303-3室 Email:webmaster@andscape.cn

Copyright © 2013-2017 景观中国(www.landscape.cn)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68035号 京公海网安备 1101080000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