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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应该关照残障人

admin 2003-05-30 来源:景观中国网
  几年前,一些不好的现象令人担心,街上的盲道被侵占、坐轮椅的人因为处处是障碍而无法在小区的花园里活动、商场等公共场所高台阶拦住了行动不便人的去路等等。    随着
  几年前,一些不好的现象令人担心,街上的盲道被侵占、坐轮椅的人因为处处是障碍而无法在小区的花园里活动、商场等公共场所高台阶拦住了行动不便人的去路等等。      随着《北京市无障碍实施建设管理规定》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各种法规的颁布实施,随着城市建筑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我们身边的环境慢慢变得“畅通无阻”了,残障人最基本的愿望——“和正常人一样生活”不再是空想。      然而无障碍设计不仅仅是一些坡道和盲道,它是渗透到城市和建筑空间的一切方便人们使用的细节,因此无障碍设计的受众是更广泛的人群,残障人、老年人、儿童以及身强体壮的年轻人。比如机场中方便各国人读解的标志和文字,比如方便小孩子拿取的较矮的公用电话,比如便于推着自行车通过的人行天桥。无障碍的细微关怀实际上让我们每个人终生受益。      在今天这个一切以人为本的社会里,在建筑的开发和设计当中也越来越讲求人性化。而人性化的设计不仅要为健康人提供舒适和方便,更应该体现出对弱势群体的关爱。      20世纪初,由于人道主义的呼唤,建筑学界产生了一种新的建筑设计方法——无障碍设计。它运用现代技术建设和改造环境,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国际上对于物质环境无障碍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初,当时在瑞典、丹麦等国家就建有专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1961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标准》。此后,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有关法规。      我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是从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提出与制定开始的。1986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于1989年4月1日颁布实施。      曾经是望京A4设计无障碍系统的建筑师刘晓钟介绍,十多年来,我国的无障碍设计推进得是比较好的。无论是公共建筑,还是住宅建筑都要求做无障碍设计,包括施工的审查也会对无障碍设计有较高的要求。在城市道路中,为方便盲人行走修建了盲道,为方便乘轮椅的残疾人修建了缘石坡道。建筑物方面,大型公共建筑中修建了许多方便乘轮椅的残疾人和老年人从室外进入到室内的坡道,以及方便使用的无障碍设施(楼梯、电梯、电话、洗手间、扶手、轮椅位、客房等)。但总的来看,同发达国家的情况相比,在科技含量上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目前我们的无障碍设计的系统性还不够强。许多建筑虽然在入口处设计了坡道,但在建筑物内如电梯间内、消防通道内的无障碍设计则不足。另外许多无障碍设施还做在表面上,或是遭到破坏。无障碍设计本应是给残疾人带来方便的,但如果处理不当反而会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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