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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立法保护政务区景观绿地

admin 2005-08-31 来源:景观中国网
  高楼与湖光相映,人与自然一体。今后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这些迷人的美景,都将会“依法”得到有效保护。昨天,该市政务文化新区集中景观绿地法定图则正式提交市第十三届人大常
   高楼与湖光相映,人与自然一体。今后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这些迷人的美景,都将会“依法”得到有效保护。昨天,该市政务文化新区集中景观绿地法定图则正式提交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据悉,以立法的形式保护景观绿地,此举在全国还是首创。  

    提交审议的法定图则,是该市今年3月委托上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目的是为了控制政务新区建设,保证按照总体规划进行实施,同时也是确保新区的集中景观绿地空间不被侵占,保护生态资源,改善和美化生活环境,达到土地增值最大化、建筑体量最佳化、资源配置最合理。法定图则的制定首次为控制和保护景观绿地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定图则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新区内中央绿轴、水轴、环区绿化带及单元式主题公园等规划用地面积约364.37公顷的集中景观绿地,占政务文化新区总用地面积的30%%;配套建设的内容除公共服务设施外,还包括园区主题景观建筑如博物馆、李公祠、段家祠堂、龚家祠堂、赖少其艺术馆、少儿活动中心等,其建筑总量控制在8万平方米以下。 

  图则还明确绿地的结构、功能和形态,确定控制性区域和绿线范围,提出不同类型绿化用地的布局和界限,指导各绿地地块的详细规划和景观方案设计,保护和控制集中景观绿地。新区内集中景观绿地的任何建设活动,均应遵循创造富有特色的新区城市绿化景观区域、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实现多层次的绿化配置、塑造有利于市民文化休闲活动的绿化空间等原则,集中景观绿地周边建设项目的建筑性质、体量、布局、高度、色彩等确定应符合绿化植物生长需要,并与集中景观绿地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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