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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端正大型公共建筑建设管理的指导思想

admin 2007-01-12 来源:景观中国网
  1月5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监察部和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大型
  1月5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监察部和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提出具体要求。《若干意见》的出台对于解决当前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贪大求洋、浪费资源能源、缺乏特色等问题,促进城市建设健康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大型公共建筑日益增多,品质不断提高,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了为城市居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功能,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不顾国情和财力,热衷于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注重节约资源能源,占用土地过多;一些建筑片面追求外形,忽视使用功能、内在品质与经济合理等内涵要求,忽视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忽视与自然环境的协调,有些建筑甚至存在安全隐患。 

  上述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强调要认真研究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管理和制度上加以解决。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经过深入调研,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务院专门召开座谈会,国务院领导亲自听取了相关专家的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不断修改完善,《若干意见》于今年1月5日正式出台。 

  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建设管理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特别是一些城市的标志性建筑,社会影响广泛,文化象征意义大。抓好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与管理,对于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体现政府管理职责至关重要。因体量大、投资高、技术复杂,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决策一旦失误,损失难以挽回,甚至造成历史的遗憾。因此,我们必须以对城市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为此,《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端正建设指导思想,坚持遵循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要以人为本,立足国情,弘扬历史文化,反映时代特征,鼓励自主创新。要确保建筑全寿命使用周期内的可靠与安全,注重投资效益,降低维护运营成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塑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城市风貌。同时,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提高项目投资决策水平;规范建筑设计方案评选,增强评审与决策透明度;强化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促进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展开;推进建设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的落实。 

  做好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各地要根据《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心协力,切实提高我国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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