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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项目)名单公示

admin 2009-02-25 来源:景观中国网
根据《关于修订〈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建城[2006]101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城函[2006]485号),经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并经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决定授予江苏省南京市、陕西省宝鸡市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环境建设项目”等32个项目为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关于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项目)的公示

建城综函[2009]15号   

   根据《关于修订〈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建城[2006]101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城函[2006]485号),经中国人居环境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并经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决定授予江苏省南京市、陕西省宝鸡市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环境建设项目”等32个项目为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增加评奖工作的透明度,现将评奖结果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09年2月25日至3月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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