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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城市规划项目公示的公告

admin 2010-08-31 来源:景观中国网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定于2010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29日进行2010年第九批城市规划项目公示,项目包括2项法定图则的局部调整以及1项详细蓝图的公示,现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定于2010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29日进行2010年第九批城市规划项目公示,项目包括2项法定图则的局部调整以及1项详细蓝图的公示,现公告如下:

  本次展示分为集中展示、分散展示和网上展示三种方式。

  集中展示地点:

  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分散展示地点:

  1、展示地点:福田区松岭路56号南园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福田02-07号片区[滨河地区]法定图则06-06地块

  2、展示地点:南山区南海大道1128号粤海街道办事处(海王大厦附近)

  深圳市高新区填海六区详细蓝图

  3、展示地点: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光明新区光明大道与观光路交界处光明街道办事处(光翠路光明派出所对面)

  深圳市宝安302-04、302-06、302-07、302-08号片区[光明高新区东片区]法定图则D1-1-1、D1-1-2地块

  网上展示地址:

  可登陆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网站对展示内容进行浏览,并提出相关意见。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出对上述规划项目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 “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本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五楼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或直接在网站上填写并提交。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29日 (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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