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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新农村建设可能带来的破坏、乡土文化景观保护和工业遗产保护的三个建议

admin 2006-08-15 来源:景观中国网
本文的主体是给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委的三项建议:分别是“建立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和乡土遗产景观网络”,“建立大运河国家遗产廊道”和“关于中国工业遗产保护的建议”。这三项建议是在快速城镇化和如火如荼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潮、以及轰轰烈烈的“退二进三”的旧城改造背景下提出的。作者指出,(1)国土生态安全乃国家头等大事,尽管各个部门都有这样那样的环境和生态保护规划,但因行政管理的部门局限,导致生命大地的肢解,若要高效地维护脆弱的中国大地的生态健康和安全,必须建立具有综合功能的、结构完整的景观安全格局;(2)乡土遗产是
  编者按:北京大学俞孔坚教授今年起草并提交给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委的“尽快开展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与乡土遗产景观网络建设”、“构建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 和“中国工业遗产保护”三个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建议都给以高度重视。现将俞教授提供本刊的“三个建议”原稿发表。
  “三个建议”体现了俞教授的一贯主张(可查询土人景观网www.turenscape.com),他本人在工作实践中也给予了大力地推动。这些建议与实施中央倡导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推动风景园林学科和行业在国家进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都有很大的关联。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保护农村乡土遗产和在对“大运河”及“工业遗产”的保护中,必须重视国土生态安全,重视遗产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环境,将遗产及其产生和存在的环境当作不可分割的整体来对待。再也不要将自然和文化遗产以条块来分割,做那些事倍而功半的事。风景园林学科应将这个事业视作本身的使命,在其中起到关键的作用。这些都值得在专业领域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1、保护和谐社会的根基:尽快开展“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与乡土遗产景观网络”建设的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非常英明,必将为中华民族的和谐、持续的繁荣带来深刻影响。伟大的目标始于足下,始于最基本的土地和人民。
  20多年的快速城市化和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和正在使中国古老的大地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5000年来未曾有过,辉煌的成绩举世瞩目。明察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又及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
  人与土地关系的和谐关系是和谐社会的根基,这种和谐关系体现在健康安全的生态过程、秀美的自然环境、人对土地的精神寄托和归属感。一个充满诗意与精神灵秀的土地是民间信仰和民族认同的基础。

1.1 挑战

  中国国土的以下两个特点使维护上述和谐社会基础的任务异常艰巨:
  第一,本来脆弱的土地生态,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巨大的人口、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土地和水、林资源、几千年不断的开垦,使中国的土地生态异常脆弱,自然灾害频繁。在中国历史上,因自然灾害而流离失所的乡民往往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而城市化对土地的侵占又将使这种人地关系矛盾进一步紧张。
  第二,五千年的土地充满精神含义,是草根信仰的载体:古老中国土地上,由于世代人的栖居、耕作,留存了丰富的乡土遗产景观,一条小溪、一座家山、一片圣林、一汪水池,都是一家、一族、一村人的精神寄托和认同,它们尽管不像官方的、皇家的历史遗产那样宏伟壮丽,也没有得到政府的保护,但这些乡土的、民间的遗产景观,与他们祖先和先贤的灵魂一起,恰恰是构成中华民族草根信仰的基础。热爱国家首先源于热爱家乡的土地,热爱家乡的土地是因为它有祖先和先贤的灵魂和精神、能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
  长期的灾害经验,使中国广大乡村保存了一些对保障土地生态安全有关键意义的景观格局和元素,如茂密的山林、蜿蜒的溪流等,它们也往往与当地的信仰体系紧密结合。然而,过去,在城市化和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由于认识问题和缺乏科学发展观的指导,这些乡土生态和文化景观破坏严重。脆弱的中国大地生态景观和不可或缺的乡土遗产景观再也经不起更多的破坏了。
  所以,在进行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之前,我们应该首先关照国土生态安全和维护乡土遗产景观。前者从物质上保障人民的栖息和安宁,后者从精神上保障人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皆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

1.2 战略

  战略之一:建立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在各个尺度上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生态安全格局是指对维护生态过程的健康和安全具有关键意义的景观元素、空间位置和联系,包括连续完整的山水格局、湿地系统、河流水系的自然形态、绿道体系,以及中国过去已经建立的防护林体系等等。它是一个多层次的、连续完整的网络。包括宏观的国土生态安全格局、区域的生态安全格局和城市及乡村的微观生态安全格局。这些不同尺度上的生态安全格局,共同构成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和健康的生态基础设施。
  战略之二:建立乡土遗产景观网络,保护中华民族民间信仰基础。
  乡土遗产景观是指那些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政府和文物部门保护的、对中国广大城乡的景观特色、国土风貌和民众的精神需求具有重要意义的景观元素、土地格局和空间联系。如古老的龙山圣林、泉水溪流、古道驿站、祖先、前贤和爱国将士的陵墓遗迹,等等。它们应该得到系统完整的保护,形成连续、完整的景观网络,成为人民教育后代和开展游憩的永久空间,并与未来遍布全国的自行车和步行网络及游憩系统相结合。

1.3 措施

  (1)尽快由国务院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协调国土资源、建设、文物、环保、林业、水利、宗教等部门,来统筹“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与乡土遗产景观网络”建设;
  (2)尽快组织编制“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与乡土遗产景观网络”保护规划。这项工作必须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之前,或至少同时进行,并优先实施;
  (3)尽快组织制定《乡村景观保护法》以及《生态安全格局保护法》,作为对文物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规及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规等的补充;
  (4)尽快成立组织机构和专家指导机构,制定工作导则,开展相关规划和调研人员的培训工作,避免使这项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草根信仰基础的工作流于形式或不够细致。

1.4 意义

  国土生态安全格局与乡土遗产景观网络保护规划,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它是对国家既有的、局部的、国土生态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完善和提高,是个系统化的工作,事半而功倍。虽非显赫工程,却事关每个乡村和平民,润物无声,功德无量,泽及万代。

2、巩固和谐社会根基:关于建立“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的建议

2.1 构建“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的战略及其意义

  国土生态安全和民族文化认同,是和谐社会的根基。构建“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对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强化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具有战略意义,因为:
  (1) 大运河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遗产廊道,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纽带
  大运河上下2500年,南北1750公里,举世无双,它在中国各民族文化融合、各种宗教信仰的共存、国家统一、社会发展过程中一直起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它是中华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的纽带。连续完整的大运河遗产廊道,是遗产保护、历史知识普及、爱国主义教育最好的教科书。
  (2)大运河是中国东部的区域生态廊道,是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
  大运河横跨中国南北多个类型的气候区域,勾连长江、黄河等五大水系,连接太湖、南四湖等东部最大的湿地群,是中国大地上惟一的南北水系,其对东部区域的雨洪管理、旱涝调节、生物迁徙、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净化等都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意义。
  (3)大运河是沿运河城市稀缺的生态基础设施,是城市生态安全与居民休憩的战略性资源
  大运河途经中国东部人口最密集、城市化程度最高、经济最发达地区。经过20多年的快速城市建设,沿运河城市及周边的水网已经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环境污染严重、开放空间缺乏,与此同时城市居民对良好环境和休憩空间的要求将不断提高。大运河因此将成为连接城市与区域生态网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建立市民休憩空间的战略性资源。

2.2 构建“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的紧迫性

  然而,经过我们的系统实地考察,发现上述这样一条对国土生态安全和民族文化认同具有关键意义的遗产与生态廊道,目前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如不尽快统一规划、保护、管理和建设,必将成为难以挽回的遗憾。因为:
  (1)运河及沿线的许多珍贵遗产正在消失和破坏。古运河河道有的地段已被开垦种地,有的已成为垃圾坑和排污沟,一些世界级的水工设施已遭严重毁坏。
  (2)以运河为骨架的水系统和湿地系统正面临恶化。千百年的人工和自然过程使大运河与区域水系统形成了一个连续、完整的、富有生命的生态景观网络。而在近些年的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等过程中,这个生态景观网络已受到严重破坏,包括污染、截断、河道硬化、渠化、水系填埋、覆盖,等等,如果不进行系统规划和管理,大运河虽有形骸却无生命。
  (3)城市扩张和急功近利的工程正在吞噬国家遗产。许多地方没有真正认识大运河的生态与遗产价值,而是片面追求眼前利益,开展各类破坏性的工程建设,包括夹运(河)房地产开发、粗制滥造假古董、开发旅游,等等,严重损害了大运河遗产廊道的真实性,导致生态服务功能丧失。
  (4)南水北调的历史机遇和挑战。 这是继京杭大运河开凿以来又一次对以运河为骨架和主体形成的区域生态网络施加的人工干扰。这是对运河遗产廊道保护的一次挑战,同时也是一次历史性机会,如果明智地规划利用,会有利于运河断流和生态功能瘫痪区域系统的生态系统修复和运河遗产保护,从而实现生态与遗产廊道的建立。关键在于系统全面的规划和管理,切勿单一目标导向。

2.3 措施

  (1)尽快由国务院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协调国土资源、建设、文物、环保、林业、水利、宗教等部门,来统筹“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的建设;
  (2)尽快组织专业队伍,系统研究和编制“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
  (3)尽快组织制定《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保护法》,或相关的管理条例;
  (4)尽快成立专家指导机构,制定工作导则,开展相关规划和调研人员的培训工作,避免使这项事关国土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发展的工作流于形式或不够细致。

3、关于中国工业遗产保护的建议

  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在不断增强,大量的古代文化遗产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同时,大规模的城镇建设,使大量具有重要历史、社会和文化价值的近现代工业文化遗产已经或正在被大量拆毁,留下千古遗憾。
  为工业活动设计和建造的建筑、构筑物、生产工艺与工具、工业生产所在的城镇以及景观,以及相关的非物质遗产,与古代的文化遗产一样,都是中国文化遗产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应该研究、讲授它们的历史,认定最具代表性和特色的遗产地,以国际有关遗产保护宪章和中国有关文物保护和管理法规为指导,实施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利用。为此,建议各界政府和社会团体及个人,应充分重视工业遗产的重要价值,开展工业遗产普查、鉴定、保护、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TICCIH)2003年发表的《工业遗产的下塔吉尔宪章》,结合中国工业遗产的特点和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提出以下建议:

3.1 充分认识和重视工业遗产及其价值
  
  工业遗产是具有历史学、社会学、建筑学和技术、审美启智和科研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包括建筑物、工厂车间、磨坊、矿山和机械,以及相关的加工冶炼场地、仓库、店铺、能源生产和传输及使用场所、交通设施、工业生产相关的社会活动场,以及工艺流程、数据记录、企业档案等。
  工业遗产关注的主要历史时期是18世纪后半叶工业革命以来至今,但不排除前工业时期和工业萌芽期的活动。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民族工业、国外资本工业,以及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都在中国大地上留下了各具特色的遗产,它们构成中国工业遗产的主体。在整个辉煌的农业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的技术革新和发明,都曾为起始于英国而蔓延到全世界的工业革命、或早期的工业活动起过重要的作用。中国近现代的作坊、资源开采、包括运河在内的运输设施等都是工业遗产的构成部分。
  工业遗产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 
  (1)历史价值:对认识普遍的、或某类工业活动和过程具有典型的、重要的意义;
  (2)社会价值:工业遗产记载了普通大众的生产和生活,是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基础;
  (3)科技价值:它们在机械工程、工艺、建筑和规划等方面具有技术和科研价值;
  (4)审美启智价值:在工厂(场)、建筑和构筑物的规划设计,工具和机器的设计和建造工艺方面具有美学价值,和启发后代人创造性思维的启智价值;
  (5)独特性价值:有的工业遗产在场地适应、布局、机械和安装、城镇等工业景观、档案及留给人们的记忆和习俗等非物质遗产方面,都具有内在的独特性;
  (6)稀缺性价值:某些遗产在工艺、场地类型和景观方面濒临消失,使该工业遗产独具价值而需倍加关注,那些早期的具有开创性的工业景观更是如此。

3.2 尽快开展工业遗产的认定、登录与抢救性整理工作

  中国的城市建设已经和正在“退二进三”的过程中,大量工业面临停产搬迁,房地产开发随之迫进,许多有价值的工业遗产正面临不可逆的拆毁,大量珍贵档案在流失,尽快开展工业遗产的认定和抢救性整理刻不容缓,因此: 
  (1)中央和地方文物部门应尽快组织专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业遗产的普查、认定、分类,建立遗产清单。以照片、录像、图纸和文字等形式系统发掘整理遗产地的景观和档案,收集包括口述历史和当事人记忆在内的信息,建立工业遗产数据库。
  (2)尽快建立工业遗产评估标准,以系统地认定存留的工业景观、聚落、工场、类型、建筑物、构筑物、机械以及工艺流程。在遗产评价和保护及利用措施上尽量与国际标准具有可比性,以便未来进入国际清单和数据库。
  (3)尽快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经认定具有重要意义的遗址和建、构筑物应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强有力的保护。
  (4)对重要的工业遗产地必须有明确的界定,并针对其未来的保护和利用制定导则。任何必须的法律、政策和财政手段都必须及时落实。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地方文物保护单位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工业遗产的重要性。
  (5)尽快甄别和抢救濒危工业遗产,以便采取合适的措施降低被破坏的风险,并制定合适的修复与再利用计划。

3.3 完善工业遗产保护法规,建立专家质询、公众参与和听证程序

  (1)工业遗产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工业遗产既是文化遗产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有其特殊性,在现有文物保护法规和准则基础上,补充制定针对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法规。
  (2)保护与地区发展结合:在面临结构性改造的工业社区,应充分认识到这些改造对工业遗产的潜在威胁,并制定紧急行动预案,将保护工业遗产的计划与地方和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
  (3)保护与利用相结合:最重要的工业遗产地必须避免有损于完整性和原真性的改造活动,一般性的工业遗产可以通过审慎适度的改造和再利用,来使工业建筑获得经济可行的保护,政府可以通过法律规范、技术支持和经济政策给以支持和引导。
  (4)应急机制:必须制定出能够快速应对的程序,以防止工厂关闭后导致重要遗产被拆迁或损毁。有关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应该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干涉。
  (5)专家参与决策:各级政府应该成立专家咨询团,针对工业遗产保护提出独立的建议,针对所有重要工业遗产的行动,都必须征询他们的意见。
  (6)公众和媒体参与保护:鼓励当地社区参与保护工业遗产的行动,媒体和社团在工业遗产的认定、保护、传播和研究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是工业遗产保护不可或缺的力量。

3.4 加强工业遗产的维护与保护工作

  (1)完整性保护:工业遗产地的保护有赖于景观与工艺流程的完整性的维护,因此任何开发活动都必须最大限度地保证这一点。保护工业遗产地需要对它曾经的用途以及各种工业流程有透彻的认识。
  (2)真实性保护:就地按原样保护是首选措施。只有当社会经济发展有压倒性的需求时,才考虑拆迁和异地保护。不鼓励重建或者恢复到过去的某种状态,除非其对整个遗址的完整性有利。合理的开发干预过程必须可逆且尽量减小影响,不可避免的改变都应该记录下来,被拆卸的重要元素也必须妥善保管。 
  (3)通过再利用来保护:对工业建筑的再利用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工业遗产能够在衰退地区的经济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产业用地的再利用,保持地区活力,可以给社区居民提供长期持续的就业机会和心理上的稳定感。所以,除非该遗产地具有特殊的、突出的历史意义,一般情况下允许对工业遗产地进行合理的再利用,以保证其持续得以保存。鼓励将工业地区的游憩与旅游活动与工业遗产保护相结合。
  (4)保护非物质工业遗产:与古老或荒废的工业过程相结合的人工技艺是工业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历史记录和文献、企业档案、建筑图纸以及工业样品。
  (5)工业遗产地生态恢复:开展工业遗产地的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

3.5 开展工业遗产保护的宣传、普及工作

  (1)专业教育:应该在技术学院和综合大学开设有关工业遗产保护的方法、理论和历史方面的专业课程;
  (2)学生教育:鼓励中小学生阅读或参与编写关于工业历史和遗产的专门材料。
  (3)公众普及:提高公众对工业遗产的兴趣以及对其价值的认同,是保护遗产最可靠的途径。有关部门应该积极通过展览、媒体宣传,展示工业遗产的价值,并保证人们能方便地接近和参观重要的遗产。
  (4)博物馆与展示:建立专门的工业和技术博物馆以及受保护的工业遗产地都是保护和解说工业遗产的重要途径,应该建立工业遗产线路,联系区域和全国的遗产地,解说工业技术连续传播的途径。

  我们曾悲叹,为什么会拆毁古老的城墙、街道、古桥?我们曾千万次地感叹,“要是能保留那样的古镇,那样的古建、那样的古庙该多好?”殊不知,我们当代人正在犯同样的错误,我们的后代将同样因为我们的粗心和短视而汗颜!我们习惯于把久远的物件当作文物和遗产,对它们悉心保护,而把眼前刚被淘汰、被废弃的当作废旧物、垃圾、和障碍物,急于将它们毁弃。正像我们曾经不文明地对待古城古街一样,我们正在迅速毁掉工业时代留在中华大地上的遗产。较之几千年的中国农业文明和丰厚的古代遗产来说,工业遗产只有近百年或几十年的历史,但它们同样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证,其所承载的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信息、曾经影响的人口、经济和社会,甚至比其他历史时期的文化遗产要大得多。所以,工业遗产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像重视古代文物那样重视工业遗产。

作者简介:俞孔坚/1963年生/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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