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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与协作——关于中国城市景观建设的构想

admin 2007-06-01 来源:景观中国网
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中国城市景观的建设存在诸多的问题,其症结在于人们以简单、静止的观点来看待城市。基于对城市的复杂性的认识与分析,探讨了一种关于中国城市景观建设的构想——“多元与协作”,力图为中国城市景观的建设提供一条新的思路。“多元与协作”既是一种关于中国城市景观建设的思维方式,又是一种关于中国城市景观建设的操作方法。
  1“城市景观”概念及构成

  “景观”是一个涉及多个领域的科学术语,不同的学科对于“景观”有不同的定义。在园林学以及建筑学中,“景观”是指物体给人的以视觉为主导的感官印象。而“城市景观”是指在城市的范围内,各种感官事物和感官事件构成的城市感官总和。
  从塑造客观存在的城市景观的角度来划分,城市景观由物质景观与人的活动构成。物质景观是城市的实体形态和组织,包括以自然方式形成的如地形、山川、河流等自然景观,以及以人工方式形成的如建筑、广场、花园等人工景观。人的活动发生在物质景观中,物质景观对人的活动种类、规模等起着一定程度的限制与引导作用;同时,人的活动是物质景观存在的目的,物质景观应适应人类的活动。

  2  城市与城市景观的建设

  科学领域的发展影响着人们对于城市的认识。在20世纪这100年间,科学理论从简单的、线性的演变成复杂的、非线性的,人们对于城市的认识也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20世纪上半叶,在以“简单性原则”为主导的科学理论的影响下,城市被理解成单纯的功能与物质的聚合体。该时期的西方城市经历了大规模、理想化的城市更新。这些城市建设忽视了城市的有机组织以及城市构成要素之间的联系,为城市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20世纪六七十年代,复杂性科学被提了出来。复杂性科学认为,复杂性是客观事物在联系、运动和变化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状态。此时,西方许多学者在反思之前的城市更新的基础上,也开始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城市是复杂的”这一观点。其中,雅各布斯的“大城市的多样化是自然天成的”,以及亚历山大的“自然城市有着半网格结构”等观点是该方面的代表。
  依照复杂性理论,城市是一个复杂的自适应系统。一方面,城市是由诸多个体组成的多尺度、多层次的复杂综合体。这些个体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协同合作,它们在不断地根据周围的其他个体调整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为了与时刻变化的外部环境相协调,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有意识地促进各个部分与个体通过学习改进自己的行为,并进行相互适应、相互调和相互作用。具体而言,城市这个动态系统,在持续变化的社会政治、文化、经济、自然的背景以及人们生活需求的控制与影响下,不断进行自身的调整,剔除城市中坏死的部分,改造不适应的部分,优化状态良好的部分,创造新的需求部分,以增加自身对环境的适应性,追求演化过程中的动态平衡”。
  城市景观的建设应是对城市复杂性的积极回应。城市景观处于复杂的城市背景下,这要求城市景观的建设不能以简化的、静止的眼光,来对待与处理建设的对象,而是要积极主动地回应城市自身的特征,创造与城市的发展相匹配的城市景观。也就是说,城市景观的建设要在结合城市的自然、社会、文化条件以及使用者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认识错综复杂的城市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动态适应的特征,选择适当的建设途径与方式,以促进城市的良性发展。

  3  “多元与协作”——关于中国城市景观建设的构想

  3.1“多元与协作”的含义
  在本文中,“多元与协作”表达的是一种探讨城市景观与城市关系的景观设计的思想观念与技术策略。城市是复杂与多元的,城市景观的设计应是基于对不同的城市状态的尊重,以多样化的方式应对具体情况,从而达到城市景观与城市环境的协作。这样的景观设计才是对纷繁的城市状态的积极响应。

  3.2“多元与协作”——关于中国城市景观建设的构想
  中国城市景观建设的现状如前文所述,城市景观的建设应该顺应城市特征与发展规律,推动城市的发展,对于中国的城市亦是如此。在当今的中国,城市景观的建设虽然没有被大多数人所津津乐道,但是作为城市建设的一部分,城市景观的建设实际上已经在如火如荼地展开了。高大体面的“标志性建筑”、宽阔笔直的“景观大道”、巨大空荡的“绿化广场”等,这些以“城市美化”为目的的城市景观的改造随处可见。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建设活动对于中国原本凋敝的城市面貌的确具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于是,上至领导者,下到老百姓无不欢欣鼓舞,他们认为城市变得越来越“华丽”了,生活也会变得越来越美好——这是一种在中国非常普遍的、理想化的思维方式。但是,在这种思维方式影响下进行的城市景观建设却为城市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其中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本着“以不变应万变”的原则,以相同的逻辑、相似的方式,在不同的城市、地段进行大规模的城市景观的改造,形成了“千城一面”的尴尬局面;二是为了攀比与追逐经济利益,各个城市纷纷修广场、扩马路、建高楼,而对于与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极少关注,使得这些工程脱离实际,与城市居民的生活相去甚远,并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三是对于城市中衰退的历史地段的景观持否定态度,实行完全的推倒重建,使得城市历史信息遗失,城市发展断裂带出现。这些状况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在城市景观的建设过程中,人们以简单的、静止的直线式思维方式来处理纷繁复杂、动态适应的城市。
  3.2.1“多元与协作”,作为一种城市景观建设的思维方式
  必须承认的是,城市的复杂性与动态适应性在城市景观的建设中是无法回避的,是城市向更高阶段发展的基本前提。中国城市景观的建设必须充分认识城市的复杂性与动态适应性,采取相应的对策,才能创造适应于中国城市向更高阶段发展的城市景观。笔者认为应建立“多元与协作”式的城市景观建设的思维方式——城市是复杂微妙、动态变化的,在城市景观的建设中,面对各种矛盾冲突与不确定性,应如“狐狸”而不是“刺猬”般地通晓许多知识,善于以多元论的思维,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地应对不同的情况。
  (1)在城市景观的建设中,建立“城市是由不同要素‘协作’形成的”的观念,采用多元的、积极创新的方法对待不同的要素。首先,要以多元的方式对待构成城市的形式多样、关系复杂的要素。在面对具体的景观建设对象时,要充分认识到它是多元城市的组成部分,它具有自身的特征,并与周围环境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针对它的具体状况,机动灵活地进行建设。其次,要以积极创新的意识处理城市中新、旧要素的关系。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中有一些新的个体或系统出现。这些新个体或系统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决定了城市的发展方向。因此,在中国城市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城市景观的建设应该有意识地控制城市中新生事物的发展方向,在注重保持并发展本土文化、经济等的基础上,时刻保持创新的意识,积极探索关于具有中国城市地域、文化特征的城市景观建设的新思路,推动中国城市的稳步发展。
  (2)在城市景观建设中,建立“城市景观是城市生活场景的‘协作”’观念,创造真正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城市景观。城市景观是以人的活动为目的的,它为城市居民工作、学习、休憩提供场所,是城市生活场景的综合组织者。在城市景观的建设中,要充分考虑不同团体或个体对于城市景观的要求,注重个体对城市景观的感受,真正为城市的每一分子提供能够进行日常活动的、舒适的城市景观环境。
  3.2.2“多元与协作”,作为一种城市景观建设的操作策略
  (1)“多元与协作”的操作方法
  因时、因地、因人的“多元与协作”。大至整个城市的景观,小到一草一木都是处于一定的背景下——特定的时代、地域以及使用者,导致了每个景观建设的对象都具有其特殊性,因时、因地、因人的“多元与协作”是保持建设对象独特性的适宜途径。它是指在景观建设的过程中,针对建设对象的不同,在充分结合对象所处的时代与地域,针对使用者的要求,以灵活、机动的方式,创造相对独立、具有一定形象特征的城市景观。在这个过程中,强调对应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做法,强调建设对象与环境的协调与区别——既从属于一定的大环境,又在环境中清晰可见。因时:在城市景观的建设中,准确把握建设发生的时间——在这样的时间段中,城市的社会、文化方面的审美倾向以及要求;因地:注重建设发生地在城市中所处的位置及功能、地理状况、人工构筑物、植被等;因人:注重使用团体或个人对景观的心理要求,创造或安静、或活跃、或威严、或神秘等具有不同空间特征的城市景观。
  小规模的“多元与协作”:城市是庞大而多样的,它容纳着数以万计的个体,越大的城市空间范围所包含的关系就越为复杂与难以处理,这也是大规模的城市景观改造屡屡失败的原因所在。因此,在城市景观的建设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大规模的改造方式,提倡进行重视多元城市生活的、小规模的、循序渐进的建设方式。小规模的“多元与协作”,是指在较小的空间范围内,采取小而灵活的方式,创造适应人的尺度、多样化场所的景观。这样的方式将城市景观的建设与每个城市居民、团体的利益联系起来,有利于使城市景观的建设适应多样复杂的城市生活的要求,有利于吸引城市改造的资金以及发动城市居民进行城市景观建设的积极性。
  动态的“多元与协作”:城市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在城市不同的生长阶段形成了具有不同形象特征的景观,它们体现城市在各个阶段所处的状态,是城市生长历史的见证。在城市景观的建设中,一切试图否定城市的文化积淀,打断城市发展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动态的“多元与协作”,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要保持城市中不同历史阶段形成的景观的生命力。正确地理解建设对象与城市的关系,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其能够符合当今的审美要求,服务于当今的城市生活。另一方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景观建设思想。不仅仅只局限于当代对城市景观资源的利用,更要关注后世景观的发展。强调景观建设过程的连续性,适度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城市的景观资源。
  (2)“多元与协作”的操作机制——建立政府、社区、个人三方合作的机制
  在中国,目前多是由政府与开发商进行城市景观的建设。他们通过与设计机构的“交易”,对城市进行“景观规划”和“景观设计”,来指导城市的景观建设。这样的规划与设计多是建立在少数人对城市景观的认识之上,是“自上而下”的。这种“精英”式的观念缺乏对城市景观使用者的考虑与关怀,难以体现社会的公平。
笔者认为在城市景观建设中建立一个政府、社区、个人三方合作的机制是非常必要的。首先,明确城市政府职能范围。政府在城市景观建设的过程中起调控作用,是三方协调、引导、监察和调解者。政府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它既要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保证城市景观建设的方向,又要制定一些积极的政策吸引城市各经济单位对城市景观建设的资金投入,并时刻注重公众利益的维护。同时,要在财力及其他方面对城市景观建设提供保障。其次,要将社区的力量纳入决策与实施的主体之中。充分发挥其作为政府、个人中间层次的优势,平衡各方面力量,促进城市景观建设多维目标的实现,保证建设的效率与公平。最后,建立开放的城市景观建设的公众参与系统,使居民真正参与到景观的立项、构思、评判、设计、决策、建设乃至管理的各个过程之中。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4]。

  4  结语

  本文探讨了中国城市景观的建设如何应对城市的复杂性与动态适应性,以推动中国城市向更高阶段发展的问题。“多元与协作”是一种新的城市景观建设的思维方式:它充分认识到城市是一个由多要素、多层次,彼此联系、相互协作而构成的动态实体;“多元与协作”是一种新的城市景观建设的操作策略:它针对具体的对象,采取机动灵活的建设措施。在此,引用柯林·罗的一句话“狐狸知道很多东西,而刺猬只知道一件大事”[3],解释本文所力图探讨的“‘多元与协作’——关于中国城市景观建设的构想”的目的,也许再适合不过了。

  参考文献:
  [1]顾晓伟.试谈我国历史性城市的景观控制[J].南方建筑,1999(4):85-88.
  [2]罗珉.论复杂性组织系统的进化[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2):18-21。
  [3](美)柯林·罗著.童明译.拼贴城市[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41张更立.走向三方合作的伙伴关系:西方城市更新政策的演变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城市发展研究,2004(4):26-32.

  作者简介:
  黄  晶/1975年生/女/河南焦作人/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郑州大学建筑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城市更新(南京210096)
  周武忠/1963年生/男/江苏江阴人/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博士后/东南大学旅游学系系主任、教授,景观与园林研究所所长/江苏东方景观设计研究院院长/研究方向为旅游规划与景观设计,园林艺术与美学(南京21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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