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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生活与住宅建设中的美学品位

member 2004-08-04 来源:景观中国网
人居生活与住宅建设中的美学品位

  无论是传统还是现代,在城市生活与住宅建设中,以“生”为本位的生存、生活和生态属性,都主要体现在自然水土的人格化上。

  中国古代,早已有“天人协调”、“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哲学思想,以及“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的文化观念。在住宅风水理论中,则有“人之居处,宜以大地山河为主”的说法。西方流行的是“GARDEN ROOM”和“城市Villa”的设计理念,表达的都是大自然的不可捉摸性与人是大自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的朴素观念。在经受了工业文明和城市化的短暂欣喜后,人们重新又认识到,人的一切行为仍是离不开大自然的,土地、河流、树木、花草的存在与生长,与人类息息相关。于是,与自然水土、景物的亲近化,又成为人类发展的一种共识与趋势。亲近自然,与自然保持平衡,融入自然,使自然人性化、人格化,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住宅消费中美学品位的问题。由此,引发出新世纪住宅建设、消费和房地产营销的两个主要观念与走势。

  一、住宅环境的生态与文态理念

  一些楼盘以“城市山林”、“都市村庄”、“半岛花园”命名,一些住宅亮出“人与生态和谐共生”、“邻水”、“亲水”、“景物共荣”、“住宅郊区化”、“山地住宅”、“以自然装点自然”等口号。一些城市已开始使用“绿量”的新概念(即将叶子的面计算在内的绿地评价指标)与“自然植被”观念。一些生活社区向住宅业主赠送生态读本,签订环保公约。这一系列行为,其主旨与核心,均是人类和住宅如何与生物的生理特征和生活习性相适应的自然生态理念。

  最近由粤港房产人士提出的新世纪住宅“十大标准”中,环境公园化、建材环保化、社区人性化三大标准,也可以说是由生态理论引申出来的。

  一些设计与建造的亲水住宅,以及设计的河岸水景等,则是生态观念的具体化。

  正因如些,我们的住宅建设中应提出这样一些基本要求:房屋不宜高,间距不宜窄,树木花草不宜少,住宅与山水不宜远,河浜塘池不宜填埋,水泥地也不宜多。

  中国的环境和园林的设计中,除了贯彻“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艺术与美学原则外,还特别强调“立意”,提倡“意在笔先”,并用“生境”、“画境”和“竟境”等手法来实现。这是一种更富有人文气息的生态理念。

  古人的这种环境,现代有人称之为“文态环境”,即物质环境(文化建筑、历史纪念建筑、金石、碑刻、书画等)和精神环境(诗歌、音乐、戏曲、工艺技法、民俗风情、道德风尚等)的高度融合。现代的住宅环境如要达到这种境界,不只是靠一二个文化名人题个字、命个名、演个戏,或是在营销宣传中引用几句古诗词就能完成,而是要依靠丰厚的文化底蕴、个性化的住宅设计和精心的艺术构思。

  二、居家环境的庭园设造

  房屋、住宅毕竟是人加工而成的,它如何体现与自然的结合与融洽?居家环境的庭园化,就是人与自然结合与融洽的空间处理。西方的哲学大师黑格尔则用更明确的语言,指出了园林与建筑的密切关系:“园林艺术不仅替精神创造了一种环境,一种第二自然,一开始就用完全新的方式来建造,而且把自然风景纳入建筑的构图设计里,作为建筑物的环境来加以建筑的处理。”(《美学》第一卷第103页)

  简言之,中国的园林、庭园,“把凡是自然风景中能令人心旷神怡的东西集中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例如岩石、山谷、树林、草坪,蜿蜒的小溪,堤岸下气氛活跃的大河,湖边长着的花木,一泻直下的瀑布之类……把整片的自然风景包括湖、岛、河、假山、远景等等都纳入到园子里。”(黑格尔《美学》第一卷上,第104页)中国园林和庭园还讲究远近借景、生境、透景等等。西方的园林则被人戏称为“露天的绿色建筑”、“掀掉房顶的房子”。

  此外,在花木的处理上,中国的园林、庭园讲究的是莳花艺树,即本着花木自然生长的规律,再加以人工处理,使之形成“四时不断,皆入图画”的效果。如苏州拙政园中,春有“玉兰堂”的玉兰、“梅棠春坞”的海棠、“绣绮亭”的牡丹;夏有“远香堂”的荷花、“梧竹幽居”的绿竹;秋有“香州”的桂花、“待霜亭”的桔子;冬有“雪香云蔚亭”的梅花等等,使园林四季花开,四季常青。《红楼梦》中大观园的布施,这一点更讲究,请看其中的一段描写:“贾政……一面引人出来,转过山坡,穿花度柳,抚石依泉,过了木香棚,越牡丹亭,度芍药圃,到蔷薇院,傍芭蕉坞里盘旋曲折。忽闻水声潺潺,出于石洞,上则萝薜倒垂,下则落花浮荡。”

  中国的杜丽娘说:“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西方人则说:“要想一辈子快乐,就得在园林中。”可见,园林、庭园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

  园林、庭园的这些特点和作用,正在和将要被城市生活与住宅建设所充分利用和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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