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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刘伯英:态度决定结果

admin 2013-12-10 来源:景观中国网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研究生曾经做过一个调查,发现北京搬迁后的工业企业用地,75%都被用作了房地产开发。被拆除的有价值的工业建筑太多了,留下的工业遗产少之又少,工业遗产保护经历了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

 


刘伯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北京华清安地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著有《城市工业用地更新与工业遗产保护》等著作。

 

  您对于我国工业遗产保护有着多年持续的关注与研究,您认为近年来我国对于该领域的关注有了哪些转变?

  刘伯英(以下简称刘):我是在2004年开始关注工业遗产保护的。当时我接触的第一个该类型的项目,是成都某无缝钢管厂在搬迁之后厂址更新的规划。原有的厂房是由匈牙利援建的,最长的厂房有900m。当时主办方为这个项目举办了国际竞赛,我们当时在方案中提出工业遗产保护的概念,并落实到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层面—把最长的厂房保留下来,改造为商业娱乐设施,以及一所学校。但政府当时还未能意识到工业遗产的重要性,他们所考虑的是如何打通城市道路,因此那些厂房两个星期内就被拆完了,很可惜。

  从那时起我就一直非常关注工业遗产保护。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研究生曾经做过一个调查,发现北京搬迁后的工业企业用地,75%都被用作了房地产开发。被拆除的有价值的工业建筑太多了,留下的工业遗产少之又少,工业遗产保护经历了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目前我国已经逐渐意识到工业遗产的价值了,我们如今还能看到一些保留下来的工业建筑,但际上不知道已经拆了多少。例如北京的CB D在建国初期曾是工业区,有些还是苏联援建的企业,有很典型的苏式厂房的特征。CB D面积近4km2,拆除的43家企业占到了CB D占地面积的65%。如今的CB D已经完全没有了北京老工业区的痕迹。

 


在石景山上眺望改造后的首钢园区(图片版权:周之毅)

 

  我国目前工业遗产保护的途径有哪些?

  刘:在工业遗产保护的实施层面,绝大部分工业遗产都不是文物,不能通过文物保护的途径去实现,所以工业遗产保护在我国当前是缺乏操作法律依据的。怎么将它们保留下来?工业遗产是附着在工业用地之上的,所以北京现在主要的方式是通过规划的手段来实现对有价值的工业建筑物的保护。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先确定有价值的构筑物和建筑,制定保护名录,把保护建构筑物比较集中的区域,参照历史文化街区划定的方式,划定为工业遗产保护区。并将此作为今后城市开发建设的前提条件,在土地一级开发时将工业遗产保护成本、土地污染治理成本计算在其中。比如首钢、北京焦化厂的工业遗产保护都是采取这样的方式。这样的方式考虑到工业企业搬迁之后,将以往的工业用地转化为满足城市新功能的用地,虽然还是以开发建设为主,但希望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通过有效的手段保留下一些有价值的遗产。上海对于工业退出城市中心区后,推行的工业用地更新模式是“3个1/ 3”的政策—1/3保留、1/3改造、1/3开发。正是在这个政策的引导下,上海才出现很多利用工业厂房改造的创意产业园,大大小小已有70多个,对上海创业转型和升级创造了良好的物质空间。

  在一个城市汇集如此多的创意产业园,是否会有雷同?

  刘:上海、北京是创意城市,与创意相关的设计、艺术等方面的人才很多,每个产业园的重点也都有所不同。北京最著名的就是798,上海M50原本是春明纺织厂,现在变成了北京798一样的艺术聚落;八号桥这个产业园里有SO M、B+H这样众多的国外建筑设计公司。还有服装产业园、工业设计产业园、动漫产业园、雕塑公园等等,每一个都有不一样的主题。但其他城市是否一定按照这个套路来搞,还是非常值得研究的,需要因地制宜地来考虑;国外工业遗产保护和工业建筑改造利用的方式原比我们丰富,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目前国内工业用地更新的实例中,其前身以哪种产业居多?这些场地位于城市的哪些地带?

  刘:
目前各种产业都有,例如机械制造厂、纺织厂、食品厂、印刷厂。在城市中心的企业以食品厂、印刷厂、弄堂工厂这类小规模的工厂居多。城市周边以例如焦化厂、化工厂、钢铁厂这类的大型工厂居多。这些场地更新的原因一方面是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在不断扩大,原本位于城市边缘地带的工业区,随着城市的发展逐渐变成了城市的中心地带。工业用地的土地利用强度不高,占地面积又很大,很多城市道路无法穿过,对城市交通影响很大,污染对城市影响也很严重。从城市发展的角度讲,最终会把工业挤走;从企业的角度讲,企业也希望有更大的空间去发展。来自城市与企业双方面的需要,促使了这些工业企业的搬迁。

  目前我国工业遗产保护面临怎样的困境?

  刘:
最主要的问题是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首先大量的工业遗产不是文物,本身没有法律身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工业遗产只有13处,还有一些“优秀历史建筑”或“优秀近现代建筑”中的工业遗产,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还有大量的工业厂房价值没那么大,无法列入各级保护当中去,但从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应该提倡工业建筑的改造利用,这就需要在工业用地更新中通过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来引导。

  其次,目前的厂房改造多处于“违章”的状态。因为土地原有的用地性质是工业,但建筑被改造之后,建筑用途、规模都改变了,与目前土地和城市规划管理政策存在矛盾,无法办理相关的手续。其次是目前的改造多是由艺术家自己设计施工的,没有按照相应的建筑规范来执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当您接手一个工业用地更新的项目时,您会特殊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

  刘:
当接到一个工业用地更新的项目时,那里肯定不是一块白地,里面有厂房、有设施设备,很多职工曾在这里工作、生活。他们的生活因企业的搬迁而变化。例如北京焦化厂,原本有3 000多名的职工,只有一部分人去了位于唐山的新工厂,一部分人是由于不愿离开北京而留下了,还有一部分因为新工厂的技术升级,他们的原有知识结构已经不适用了,被新的生产线所淘汰。这些人该如何安置?这是工业用地更新必须面对的社会问题,绝对不是在这块地上盖上新楼就可以解决的。

  其次,我们提倡要保护工业遗产,保留厂房、设施设备,但这些在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账户里还是有残值的。如果要将这些固定资产留下来,谁来买单?

  再次就是工厂污染处理的问题。早期,我们的工业模式比较粗放,对于环保不够重视。化工厂、农药厂、焦化厂等对于土壤污染非常严重,但我国目前还缺乏明确的对于不同功能用途的土壤质量标准。有些工业区被改造成了居住区,把原本的厂址推平,盖上住宅楼,设计成花园,看上去生态环境不错,但实际上那些受污染的土壤还在原地,污染物质还是会渗透或挥发出来。在国外会有细分的标准:原本的土地是受到哪种类别的污染、污染程度如何、改造为商业用地要怎样处理、改造为住宅区有该采取怎样的手段等等。

 


首钢新园区内实景(图片版权:周之毅)

 

  在您参与的北京焦化厂工业遗址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中,您是如何来处理这3个问题的呢?

  刘:
北京焦化厂搬迁之后,大约有1200名职工需要安置,其中有一半的员工由焦化厂的上一级集团为他们安置新的工作。因此我们的方案中就需要将剩余600人的安置问题纳入考量之中,焦化厂北区原本为工业生产区,一部分用地规划为遗址公园,可以为原厂职工安排导游、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南区被规划为办公写字楼,可以安排物业管理工作。
目前,焦化厂不在保护名录中的工业建构筑物已近拆除,留下来的在资产处置问题上仍悬而未决。而在工业遗产保护的过程中,任何悬而未决的因素都有可能成为拆除的理由,这是非常危险的。关键在于我们是为保护积极寻找出路,还是为拆除千方百计地找借口?态度将会决定结果。
  对于土壤污染的问题,我们当时联合了专业的生态修复公司。通过在焦化厂不同的工艺生产流程位置对土壤进行采样分析后,得出整个场地的污染状况—主要的污染成分以及分布。根据这些分析,提出综合考虑时间、成本的土壤修复方式。污染治理是一门设计之外的学科,在工业用地更新的项目中需要与专业人士紧密合作。

  在您与彼得•拉茨(Peter Latz)合作《首钢工业区遗址保护规划》时,他带来了怎样的一些观念?
  
  刘:
他们的理念与我们是不一样的,他们的心态更为平和,所谓保留就是先留下来别动,或是只作很小的改动和维护。但目前我国大部分保留的意图还是在于利用,而且这种利用很可能为了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成为过度利用,甚至破坏了遗产的历史信息。工业遗产所赋予我们的工业文明、精神意义和教育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挖掘。所以我们更加期待通过工业遗产保护以公共利益优先为原则,更多地为社会服务。(涂先明、陈凯儿 采访;涂先明 整理)

  原文摘自《景观设计学》2012,(04),总24期: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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