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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园林绿化志》惹官司 园林局成被告

admin 2003-08-20 来源:景观中国网
记载重庆园林绿化史的《重庆市园林绿化志》因为7幅摄影作品惹上官司。昨日,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七旬老翁状告重庆市园林管理局侵权一案。   据悉,原告王辅华是重庆市
记载重庆园林绿化史的《重庆市园林绿化志》因为7幅摄影作品惹上官司。昨日,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七旬老翁状告重庆市园林管理局侵权一案。   据悉,原告王辅华是重庆市摄影家协会高级会员。2001年11月,他偶然发现自己于1986至1988年期间创作的《雄鹰盆景》、《华南虎》、《大熊猫》等7幅摄影作品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刊载于《重庆市园林绿化志》一书中,且该书未给作者署名,部分作品还作了剪辑处理并改变了作品名称。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辅华将重庆市园林管理局告上了法庭。   在昨日的庭审中,原告认为自己在创作时倾注了大量心血,而被告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未付任何报酬、也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其创作的作品刊登于《重庆市园林绿化志》一书中,其中5幅为未发表作品,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署名权、获得报酬权等多项权利,并要求被告赔偿精神、财产损失费4万元。   被告重庆市园林管理局却认为书中所刊登的盆景作品是“职务作品”,是被告当时为以后“修志”所用指派原告拍摄的,而“志”书作为特殊出版物并不以赢利为目的,也未公开销售,其行为不构成侵权。   但原告称1986到1988年期间,自己是重庆市动物园管理处职工,与重庆市园林管理局之间不存在任何工作关系,“职务作品”的说法不能够成立。   昨日庭审结束后,双方均表示愿意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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