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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先行”当顺畅“见缝插楼”当制止

admin 2003-09-09 来源:景观中国网
  在城市建设中,我们常听到“规划是龙头”、“规划先行”这样耳熟能详的话 。然而,因城市规划不当诱发的社会问题时有耳闻,现实中规划是否能起到龙头作 用,规划先行能否行的
  在城市建设中,我们常听到“规划是龙头”、“规划先行”这样耳熟能详的话 。然而,因城市规划不当诱发的社会问题时有耳闻,现实中规划是否能起到龙头作 用,规划先行能否行的顺畅就要打问号了。在不少地区的旧城改造中,悖逆城市规 划,“见缝插楼”现象屡见不鲜,本来一幢具备良好朝向、采光和通风条件的楼宇 ,却被邻幢崛起的楼盘遮光蔽日地挡住视野,开敞明亮的房间变成了黑屋子。由此 大煞风景的事,既有碍城市景观,使城市规划陷入执行难的尴尬境地,也同时引发 了诸多的社会问题。   “见缝插楼”主要是指那些日照间距、绿地率、消防通道不达标,且开发地块 面积小,容积率、建筑密度过大,不符合土地出让条件的楼宇。    造成“见缝插楼”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力度加大,不少城市相 应出台了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旧城改造也是要求规划一片,拆迁一片 ,对土地出让条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做了严格的规定,尤其对旧城改造的日照间 距和绿地率明确规定不低于1.54H和25%。实际上,不少开发商由于自身实力弱 ,对旧城改造规划一片,拆迁一片的要求无力支撑,只能选择片隅为之,东一锤子 ,西一榔头。为了弥补拆迁成本,追求出房率和面积增效,处心积虑在提高容积率 和缩小楼间距、绿地率上大做文章,利用各种关系,向规划主管部门施压,为自己 的项目网开一面,致使日照间距、绿地率达不到最低标准。   而作为城市规划的主管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少,但也存在着有法难依执法 难的问题,难在哪里?城市规划不单纯是规划主管部门的分内事,难在凌驾于法律 法规之上的领导意志。   城市规划是“百年大计”,不能竭泽而渔,急功近利。一个城市怎样建,必须 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不同地块的详细性控制规划,杜绝置规划于不顾的个人行为, 避免重蹈重复建设的覆辙,以超前的意识对城市市民负责,对城市的未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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