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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报:城市规划的N个话题

admin 2004-10-28 来源:景观中国网
所谓规划,实际就是编制一个有条理的行动顺序,使得预定目标得以实现。它最重要的技术成果是书面文件,只是适当附有统计预测、数学描述、定量评价以及说明规划方案各部分关系
所谓规划,实际就是编制一个有条理的行动顺序,使得预定目标得以实现。它最重要的技术成果是书面文件,只是适当附有统计预测、数学描述、定量评价以及说明规划方案各部分关系的图解。   ——世界规划权威彼得·霍尔爵士   全世界众多美丽的村庄和有悠久历史的古城,实际根本就是没有规划的。   ——《永恒的城市》   城市经营风起云涌,社会经济日新月异,房地产开发日益规范有序,这些都和城市规划有密切关系。深圳市因“中益广场”种种不足修改规划;杭州“润达花苑”项目由于规划不到位,导致业主房屋证拿到才一年多就面临拆迁;上海“瑞金新苑”业主为自身利益要求修改周边规划……种种有关城市规划的话题,让人不禁对其有了更多关注。近日,记者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与区域规划所副所长朱波先生,就城市规划的话题进行交流。朱波先生强调,城市规划越来越受到重视,这是城市规划发展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现实的需求,它将推动我国城市化进程向良性方向发展。   城市规划VS专业历史   在谈到国内城市规划的历史时,朱波先生认为,现在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城市规划严格来说,只有专业发展历史。这个历史分为三个时期:   从改革开放初期到1990年,是我国城市规划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朱波认为,该阶段主要特征是“城市规划局限在行业专业内发展”,城市规划并没有被全社会所重视和了解,其原因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有关。那个时候城市规划完全是政府的事情,市民和居民都没有多少了解,市民对城市规划没有自己的发言权。   从1990年到2000年,城市规划开始了大发展,有业内人士称之为“城市规划的春天”。这个时期,在邓小平南巡讲话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我国经济进入加速发展期,在土地有偿使用、开发区大发展,房地产开发热潮的带动下,城市规划的理论和实践都有了发展,规划的类型、方法、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方面都有了长足发展。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在这个时期的各种矛盾积累也最多。当时,随着计划经济时代的配给制和市场化的商品交易先后出现,在不完全的自由市场和双轨制度下,城市规划呈现的是胶着的状态,在集权与市场之间摇摆,城市规划和城市建筑呈现出多样性和妥协性,各种利益和观点冲突与共存。朱波先生认为,这个时期是城市规划影响最大的时期,城市规划开始被纳入城市发展轨迹,显示出其更为长久的影响力。   进入21世纪的这三四年,朱波认为是城市规划的“新阶段”。在居住利益上爆发的维权事件,以及对城市规划的空前关注,可以看作是市民对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关注,也是市民权利的觉醒,这使得城市发展也进入了市民的视线,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关心和自己有切身利益关系的房地产开发和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被重新认识、思考和定位。十年的发展,城市规划观念日渐深入人心,规划成就有目共睹,但也出现了许多区域交通、环境等规划问题和难点亟待解决。现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了新时期,国家“城镇化”、“五个统筹”等思想的提出,让人们对城市规划有了新的认识。   城市规划VS行政体制   对于城市规划中的问题,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但行政体制对城市规划带来的弊端和不足,却是许多专家所认同的。   要想做好城市规划,必须对决策机制加以改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城市规划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也是一门复杂的艺术。建设城市如同做文章,布局谋篇非常重要。规划上的失误往往是全局性的失误,规划上的浪费也是最大的浪费。究其原因,很多都是领导“拍脑门子”的政绩工程,源于决策的失误。造成决策失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根本点在于不尊重城市发展的规律,随意性太强。有些领导在政绩意识的作用下,总是嫌变更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定程序太严格,太麻烦,转而按概念规划搞建设,结果造成规划管理上的混乱。   建设部官员曾指出,地方政府是否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等法律规则;规划部门是否依照有关技术规范,以人为本,实事求是,而不是以长官意志为转移来进行规划设计,这对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工程有不可低估的关键作用。所以,科学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搞好城市总体规划的关键所在。   2001年,深圳市出台了《法定图则》,就城市开发的强度、规模、效率等进行了规定,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朱波认为,深圳《法定图则》的措施是城市规划法制化规范化的成功尝试,可以作为未来城市规划改革的方向,达到预防行政干预的目的。   城市规划VS与时俱进   在许多规划执行时,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其中包括城市规划并不能一直贯彻下去的现象,对此,朱波所长认为,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产生这种现象有可能是存在行政干预的原因。朱波认为,这就回到了上个问题。解决的方案就是要从法律法规制度入手,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保障体制。   出现城市规划无法执行的原因还可能在于规划本身不完善。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是由计划经济时代逐步转化到市场经济时代,规划的指导思想、方法等有一个转变的过程。解决这一问题,就要从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入手,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分析城市的地位、作用和存在的问题,科学地制定有针对性的城市规划,以保证规划执行的长久性。   另外,还要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完备规划体系,突出城市生态需求。规划要有先导性,又要考虑可持续发展,要以严肃科学的态度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护土地的关系。我国著名生态学家王如松曾建议,一个城市在建设中一定要引入生态理论,首先要做生态战略规划,在综合考虑当地水、土地、气候、流通活动、消费活动、社会调控等活动的基础上,做一个生态战略规划,在这个基础上,下一步才是做城市总体规划,再做工程设计规划。   城市规划VS建筑文化   城市规划与建筑文化是一对有趣的话题。城市规划可以在部分上影响建筑,但是最后城市总是要由建筑师来创造。城市总是要建筑新的东西,如何规划才能使现代建筑联接历史文化名城的文脉?完全现代式的,不符合古城文脉;完全古典式的,不合乎现代功能的需要。这些对规划专家和建筑专家而言,都是一个难以取舍的问题。说到底,建筑文化和城市规划都是为城市文化服务的,他们存在异同之处,相辅相成。   朱波认为,城市规划要与建筑文化协调发展,才能提高城市文化的品位,多方努力才会使城市有所发展。其次要多对城市文化进行宣传,使城市规划和建筑文化相协调,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文化的欣赏水平。   有专家提出,我国城市规划必须摆脱过去那种粗犷式的建设,而转向集约式的建设,不再一味地追求城市区域的“大而全”,而是转向“小而精”的城市规划;在整个城市大区域中,有效地划分几个小区域,形成几个不同功能的中心区域,从而有效配置城市的功能。朱波认为,不同地区不同阶段,城市规划的这两种情况都要有所考虑。目前我国正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也是工业化发展加速的时期,对这两种情况都应在城市规划中加以准确把握。   最后,朱波强调,城市规划是政府行为,是政府对城市宏观控制的一种,所以具有综合性、前瞻性和系统化的特点。只有认识到这些本质,城市规划才能得到更好的应用和发展。为避免将来留下城市败笔,城市规划应突出系统性、超前性,综合各方面因素,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编制新规划,注意留有余地,尽量拓宽城市未来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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