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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景观展:凭票观展为啥不让进

admin 2006-06-20 来源:景观中国网
  持有参观券却不能名正言顺地入场参观,因为主办方规定,持票者必须填写个人信息后方能进入———这是发生在第四届上海国际城市园林、景观设计及设施展览会上的怪事。   6
  持有参观券却不能名正言顺地入场参观,因为主办方规定,持票者必须填写个人信息后方能进入———这是发生在第四届上海国际城市园林、景观设计及设施展览会上的怪事。

  6月16日下午,笔者持邀请函及参观券前往上海展览中心参观该展览。谁知,门口检票者说:要填写好你的个人信息后,方能换牌入场。笔者不解地问:有票为啥不能进去?对方无奈道:这是上面规定的,我们也没有办法,已有好多人跟我们争吵过。笔者要求找他们的领导,结果来了一位自称领导的女同志。她明确表示,规定必须填写个人信息,否则有票也不能入场。

  笔者在个人信息填写处看到,此表要求入场者填写个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等近10项私人信息,然后由工作人员输入电脑,再发给一张入场证。好几位持票者不满地质疑:凭什么要我留下私人信息给你们,我的个人信息流出去你们负责吗?

  据一位长期从事会展业的人士透露,要求参观者填写个人信息资料,说白了无非是有关部门要建立客户数据库。不少展览会都不收门票费用,如果你要参观就必须填写个人信息资料换门票;而对原先持有参观券的人一般都不硬性要求他们填写这些信息。

  那么,收集到的参观者个人信息派啥用场呢?据这位业内人士称,主要是在下次举办展览会时,向这些客户寄上参观券,或者把他们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参展商,供其有针对性地推销产品。

  协力律师事务所李平律师认为,主办单位发出的展览会参观券,在法律上可视为一种要约。既然主办方并未在参观券上注明受邀人必须提供详细个人信息后方可入内,当参观者持券来到展览会后才被告知这一入场附加条件,此做法明显违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李平还表示,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不公开或禁止他人非法利用个人秘密的权利。所谓的个人秘密包括公民财产、个人资料等私人信息。展览会主办单位要求参观者提供私人信息方可入场,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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