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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景”房≠景观房

admin 2006-08-28 来源:景观中国网
  把房子造在景点边缘,甚至“远开八只脚”,这种所谓“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往往被一些售楼人员当作景观住宅高价叫卖。沪上景观学家直言:这些最多只是“观景房”,根本称不上“景
  把房子造在景点边缘,甚至“远开八只脚”,这种所谓“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往往被一些售楼人员当作景观住宅高价叫卖。沪上景观学家直言:这些最多只是“观景房”,根本称不上“景观房”。他们呼吁有关部门对房产广告中随处可见的“景观”宣传语加以规范,并为“景观”二字订立标准,让老百姓明明白白买房。
  上海科学院等单位组建的国内首个景观学会日前成立,有关“景观住宅”的学术标准和《景观住宅选购指南手册》正酝酿推出。专家指出,景观住宅应是住宅与景观合二为一的整体,其所含景观内容是指近景而非远景,范围应是“住宅建筑的外立面及外立面所围成的空间”。因此,即便在有点天然风景的郊区乡村,造些没有近景布局的房子,也不应列入景观住宅的范畴。而在市中心,由于自然景观缺乏,贴近住宅的景观更多地通过充分利用建筑之外的有限土地来布局谋篇,那就更不易达到“景观住宅”的标准了。
  如果小区内有一片草地、一排林阴、一角园林,这种楼盘能否贴上“景观”的标签呢?市景观学会人士表示,建筑学中的“大景观”概念,包括建筑、桥梁、小品、环境四大要素,在高标准的“景观住宅”中,山、水、树三者缺一不可。景观住宅可以巧妙结合真山真水和林木花草,达到取景借景效果;也可人工造景,比如假山假川、盆景小瀑等。此外,建筑本身须与景观相协调,在形态、色彩、质感、图案等方面都要讲究。然而,目前本市对住宅绿化的程度、景观种类等都没有具体标准,难免鱼目混珠。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景观学认为,景观住宅不仅为居者而建,也为观者而建。即并非只有住宅业主独自享受景观,建筑外的路人也能在视觉上产生美感,把景观住宅当作一处城市风景来看。上科院院长、市景观学会理事长曹振全指出,通过制订相关标准和普及景观科学,从学术角度规范“景观住宅”市场,不仅能提升房产景观价值,让百姓购房有谱可查,而且还将使“景观住宅”本身成为城市环境和生态的一道美丽风景。
  据了解,继北大成立景观设计学研究院、清华成立景观学系后,同济也将原风景与旅游系改为景观学系。与此同时,景观设计师也已成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新职业,经过培训和考试,本市首批20名景观项目管理师开始持证上岗。然而,当务之急,还是要尽快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制定“景观住宅”的标准。有关专家呼吁,廓清房产市场有关标准,为“景观”二字设定准入门槛。   
  作者:本报记者 徐瑞哲 本报实习生 欧阳龙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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