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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须留住田园风光

admin 2007-04-16 来源:景观中国网
  村庄的形成都有其自然、历史等渊源和经济、社会条件,千百年来形成的风格各异的村落民居,承载了丰富的文化、民俗等人文信息,是一笔宝贵的遗产。小桥、流水、人家,展现出的是
  村庄的形成都有其自然、历史等渊源和经济、社会条件,千百年来形成的风格各异的村落民居,承载了丰富的文化、民俗等人文信息,是一笔宝贵的遗产。小桥、流水、人家,展现出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魅力;山高水长,竹翠林茂,炊烟袅袅,五谷飘香,春和景明,人寿年丰,凸显出的是古朴、富庶、兴旺。徜徉在乡村的田园风光中,人们呼吸着泥土的芳香,远离城市的喧嚣,情感、智慧和理想纳入一片宁静平和之中。
  村庄与城市在地域景观的最大区别点在于自然生态的巨大反差:城市中的“自然”环境有着众多的人为因素;而村庄生态环境更多表现“原生态”。村庄相对于城市而言,因区位条件、自然条件及历史因素的差异而独具特色,很多村庄拥有悠久的历史,尚存大量的古迹事物,整个发展过程也都是延续历史,不仅保存着历史遗迹,还有村庄特有的文化结构;并且由于经济基础、自然条件、传统习惯等千差万别,村与村之间的特色也各不相同,可谓“十里不同天,三里不同俗”。这些特殊的发展条件如利用或把握得当,都能形成特色、品味和形象,为村庄带来社会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
  近年来,许多地方相继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但有些地方却一味地模仿城市,城市规划建设的方式被简单地套用到了乡村规划建设上来,建成的新村整齐划一,流淌了千年的小河被改了道,生长了几十年的大树砍伐殆尽,古朴的青石小路改成宽阔的柏油大道,碧草如茵的绿地被浇上水泥建成休闲广场,池塘、水渠、原始地貌......那些“抹不掉的记忆”都被抹掉,原本风土人情味浓郁的乡村瞬时间变得“城不像城,村不像村”,不仅使农村丧失了特色,也从某种意义上斩断了延续千百年的传统。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的实施,可以预见,一场更大范围、空前规模的农村建设高潮即将到来。如何在加快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时,保护好乡村特有的人居环境,杜绝“千村一面”的现象值得引起高度重视。正如专家所言,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应该重新恢复农村本来就拥有的田园风光,农民应该生活在一种相对比较和缓、和谐的社会人文环境之中。
  鉴于此,笔者认为,村庄规划一要体现农村特色。必须立足乡村特点,尊重各地传统、习惯和风俗,体现地方特色和地域特征,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切忌简单划一地套用城市标准来规划农村,与城市错位进行整治、进行建设,不盲目要求建房的楼层数,不盲目克隆城市的广场、草坪、运动场等景观。二要体现自然生态。充分利用农村的天然植被,继承村民尊重周边环境与之和谐共存的思想,尽量保护村庄原有的宜人尺度、优美的山水风光和田园气息,不取直道、不砍树、不填塘、不劈山、不截直河道,把现代生态文明建立在传统自然景观上,将建设对环境的破坏隆至最低,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三要体现人文特色。对村庄进行有机更新,尽可能不推倒重来,禁止大拆大建。要注意挖掘、延续甚至是还原村庄的历史文脉,抢救性地保护村容村貌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存并维护好村庄中具有一定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传统建(构)筑物。四要体现产业特色。目前,有些村庄的土特产加工、手工加工产业基础较好等,市场前景很好,但未形成集约经营规模,只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划引导,完全有条件形成村庄的特色产业,一旦形成规模,村庄的社会经济都会得到很大的发展。又如一些村庄风光秀丽,交通相对便捷,适宜发展旅游业。应根据不同情况,实行“一村一策”,通过规划引导,保护优美庭院风光,展示浓郁乡情民风,开发地域特色的产品。
  要留住田园风光,严格执行规划是保证。没有规划,新农村建设就会失去方向,执行就会失去依据;有了规划,执行不力或朝令夕改,规划就会形同虚设、失去严肃性。对于按照法规程序审定后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一定要严格执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制度,综合应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强化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控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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