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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顽疾尚存

admin 2010-03-11 来源:景观中国网
从国家利益上来看,世界上任何国家政府都会从土地上取得收益,但取得的方式不尽相同。许多国家是从征收不动产税的角度取得收益,而我国却是直接从土地出让中取得收益。有学者认为,直接从土地一次性获得收益,是一个被实践证明了的短期行为,且必然会成为房价上涨的推手。此外,一次性交易收益也是造成土地闲置、拖欠地款等系列问题的温床。
  土地出让

  土地制度顽疾尚存

  “应取消土地出让金,改为按年均匀征收。”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在全国两会上对记者表示。2009年,地王频出,这也被社会舆论认为是房价走高的直接推手。于是,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对于完善甚至改革现行土地招拍挂制度成为代表委员们的热议话题。

  从国家利益上来看,世界上任何国家政府都会从土地上取得收益,但取得的方式不尽相同。许多国家是从征收不动产税的角度取得收益,而我国却是直接从土地出让中取得收益。有学者认为,直接从土地一次性获得收益,是一个被实践证明了的短期行为,且必然会成为房价上涨的推手。此外,一次性交易收益也是造成土地闲置、拖欠地款等系列问题的温床。

  “土地闲置问题,是房地产市场的一大顽疾。”郭松海建议,在土地保有环节,应将土地闲置费改为征收土地闲置税,从重征税,以促进土地占有者或使用者尽早开发土地,从而使土地资源在最大程度上得以有效利用。

  土地闲置是一种资源浪费已然成为共识,但是对于闲置土地的惩罚程度一直未有定论。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认为,既然是惩罚性征收,就必须起到惩罚性作用,其力度就要以开发商不能负担起闲置成本为目标。

  住宅用地的分类也被代表委员们认为是稳定地价房价的有效措施之一。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其提案中表示,应该将纳入规划的住宅用地按照用途分为四类———保障房用地、基本住房用地、改善性自住房用地和奢侈性住房用地。只有将土地供应按照用途进行区分,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开发商对土地资源的抢夺和囤积,抑制地王现象。

  无论是征收闲置税还是明确住宅用地分类,其目的都在于防止出现高地价,进而推动高房价。而许多代表委员认为,地王频出与目前单一的土地出让方式不无联系。

  “现行的‘招拍挂’土地出让方式,是高地价产生的根本原因。要防止地王频出,就要改变目前的土地出让方式。”全国政协委员、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说。

  现行的完全由价高者得的土地出让方式,一直为学界所诟病。有学者认为,招拍挂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土地交易透明化的问题,但如今透明化的问题解决了,却因噎废食,制造了一个又一个地王传奇。

  “招标就是一种很好的出让方式,只是要改变原来的评标体系,不要把这个体系侧重于买土地,而应该体现在完成土地开发的效益上。”邹晓云认为,政府还可以直接操盘,通过资本运营把土地盘活,直接开发。

  邹晓云的观点与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金融系主任李稻葵的建议不谋而合。“目前来看,至少从技术操作层面是行得通的。”李稻葵说。

  建言献策

  厉以宁:土地应低房价者拿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称,土地招标过程中,应该由房子建成后每平方米售价最低的开发商中标,这样的地价才能保证合理,对抑制房价也大有好处。

  王健林:建立科学的招标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建议,可以将土地出让全部实行招标方式,建立一套合理的、科学的评估体系,而不仅仅是光看出价如何。为避免滋生腐败,可以在招标指标体系上好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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