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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城镇化建设导致湿地破碎化

admin 2014-07-15 来源:景观中国网
云南省林业厅刚刚完成的云南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显示,由于对湿地长期过度开发利用,云南省湿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城镇化建设中,依托湿地开展建设的项目持续增加,自然湿地人工化较严重,造成湿地破碎化。同时,全省18%的湿地存在不规范旅游现象。
  云南省林业厅刚刚完成的云南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显示,由于对湿地长期过度开发利用,云南省湿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城镇化建设中,依托湿地开展建设的项目持续增加,自然湿地人工化较严重,造成湿地破碎化。同时,全省18%的湿地存在不规范旅游现象。

  此次调查获悉,云南有湿地总面积56.35万公顷,主要分布在普洱市、昆明市、大理州、玉溪市、迪庆州和怒江州。其中长江流域分布的湿地面积最大,占全省沼泽湿地面积的82.93%。调查发现湿地植被型12个,湿地植物群系189个。记录到湿地高等植物2274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2种,云南特有植物116种。记录到湿地脊椎动物1006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7种,云南特有野生动物237种。此次调查,改写了云南省在湿地资源数据方面掌握不全面,数据缺乏的现状,为全面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和资源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调查显示,云南湿地保护形势严峻:滇中、滇东北地区沼泽化草甸和淡水泉湿地在10余年间消失近40%;部分湿地生态功能退化。28%的自然湿地面积外来生物入侵严重,25%的湿地污染威胁严重且治理难度大,超过50%的沼泽及其沼泽化草甸湿地过度放牧,18%的湿地存在不规范旅游现象。

  由于长期对湿地功能的生态价值认识不足,湿地保护管理能力薄弱。在城镇化建设中,开垦、围垦、随意侵占、改变用途等现象日益突出,云南省的自然湿地保护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湿地保护重大事项协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湿地公益保护、湿地生态补偿、湿地保护管理评估等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和完善。各地湿地管理机构还不健全,管理技术人才缺乏,保护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湿地科技支撑滞后。

  针对这些问题,2013年出台的《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湿地保护机构。

  “过去,湿地保护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权不明确,难以对湿地进行有效管理。”云南省林业厅厅长侯新华说,“要扭转自然湿地面积减少、生态功能退化的局面,必须要有专门的机构和执法队伍对单个湿地进行有效管理,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

  “云南省湿地的‘基因库’、‘碳库’和‘水塔’功能倍受国内外关注,但湿地当前面临的问题,显示出尽快抢救性保护云南自然湿地的紧迫性。”侯新华说。

  对此,云南省委、省政府已将湿地保护列入专项督查工作,并在《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中,将高原湿地保护作为十大行动之一。通过湿地资源监测、资源有偿使用、保护成效评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红线管理等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建立湿地保护长效机制,推进法规体系建设,以此制止侵占和破坏自然湿地的行为,确保生态结构和功能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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