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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

admin 2001-12-05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不按规划建设 不给办产权证   目前商品房纠纷的一大热点——开发商不按规划建设将有望在明年得到根治。昨天,本市出台了《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规定今后未获得
  不按规划建设 不给办产权证

  目前商品房纠纷的一大热点——开发商不按规划建设将有望在明年得到根治。昨天,本市出台了《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规定今后未获得规划验收的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这是建国以来本市首次给规划监督立法。 

  据市规划委有关人士介绍,以前规划只负责审批、发放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权限的问题,无法实施有效管理,违法建设造成既成事实后才进行处罚。这让开发商大钻空子,比如擅自加高、增胖以获得更大的建筑面积,或者擅自改动规划内容,不建或少建规划的绿地、停车场和教育配套设施,降低了购房人的生活品质,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的纠纷。 

  据介绍,目前的建设工程只有针对建筑本身进行的工程验收,而没有涉及环境和配套设施等规划内容是否实施的规划验收,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购房人对环境等商品住宅的品质组成部分的要求越来越高,纠纷的产生暴露了管理的“真空”。在“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居住区的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应当与住宅建设同步完成,未能同步完成的,对相应的住宅建设不予进行规划验收。建设工程未经规划验收或者经规划验收不合格的,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据介绍,按照这个规定,有关部门对包括住宅、公共建筑等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所有建设单位和个人进行规范。全过程的跟踪管理至少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在挖槽前对测绘报告进行检查;二是现场的过程监督,从建筑出地面正负零到封顶;三是竣工验收。据悉,该法规将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适用那些施行之日尚未竣工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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