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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中水"必须回流住宅区

admin 2001-12-26 来源:景观中国网
北京市已规定今后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必须采用中水系统———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经济发展,缺水问题越来越严重。淡水将成为本世纪最紧张的资源,将危及
    北京市已规定今后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必须采用中水系统———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经济发展,缺水问题越来越严重。淡水将成为本世纪最紧张的资源,将危及我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果人类对水,尤其是淡水资源(饮用水源)不注意合理利用,人类将会受到灾难性惩罚。

    我国的水资源人均占有量只有世界占有量的1/4,由于地下水源无节制开采,水体污染及城市用水量上升,许多地区正面临严重的水资源危机。全国670座建制城市中有400座不同程度缺水,108座严重缺水。许多大城市已都是严重缺水城市。

    面对严峻的水资源短缺的现实和挑战,我们应控制污染物排放、合理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因此,解决好住宅区日益快速增长的生活用水和城市水资源不足的矛盾,实现住宅区的水资源合理利用,已成为当务之急。仔细观察一下住宅区中日益增长的生活用水量,可以发现,有很大一部分只需低质水就可以满足的,如住宅的冲厕所用水和洗车及绿化景观用水等。这种节水途径早在许多水资源短缺的发达国家得到采用,即在住宅区中,把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污水集中起来,经过特定设备的生物处理,处理后的再生水—即“中水”作为低质水再利用,可引回住户及社区,用于冲厕、绿化、洗车、消防及造景等。在住宅区中设置中水处理系统,可在保证社区生活品质的情况下,增加水的利用率,而且降低了入住后的管理成本,在我国住宅区建设中有着广阔的前景。北京市已规定今后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必须采用中水系统。

    “中水”一词源于80年代的日本,因其水质介于给水(上水)、排水(下水)之间而得名。“中水”是指以建筑小区排水或单体建筑排水等为水源,经适当处理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后再回用的水。中水可用于冲厕、绿化、洗车、景观、浇洒道路、消防贮备水等方面。考虑到处理成本和公众接受程度一般不作为饮用水。中水是污水无害化的途径之一,也是开源节流缓解水资源不足的有效措施,在缺水地区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用于建筑中水的原水主要是来自建筑内部的粪便污水、生活废水和冷却水等。根据其水质的不同可有三种组合形式:优质杂排水,包括冷却排水、沐浴排水和洗衣排水;杂排水,包括优质杂排水和厨房排水;生活排水,包括杂排水和粪便排水。近年国外有些文献针对住宅排水又提出了两个新概念:“灰水”—指住宅内厨房、洗衣、沐浴等排水;“黑水”—指住宅内粪便排水。根据回用水量的多少,可选择不同的中水原水组合,以满足不同使用目的和要求。

    中水处理方法应根据原水的水质、水量和回用要求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一般处理过程应包括预处理、主要处理和后续处理三个阶段。

    预处理阶段的目的是拦截大的漂浮物和杂物。如油脂、毛发、纤维物等。

    主要处理阶段的目的是去除水中的有机物,如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等。

    后续处理阶段的目的是进一步去除水中悬浮物、难降解有机物并杀死水中病菌,保证回用水质和用水安全。
 
    文/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吴俊奇 曹秀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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