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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划“绿线”保护

admin 2008-02-15 来源:景观中国网
  记者昨获悉,从2008年2月1日起,扬州市施行《扬州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据了解,“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
  记者昨获悉,从2008年2月1日起,扬州市施行《扬州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据了解,“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线内的用地。 

  城市绿线 实施分级保护制度 

  对已建成的城市公园、广场绿地、重点防护绿地、古典园林、文物保护单位绿地、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和规划的重点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划定绿线,实施一级保 护,对其他绿地划定绿线实施二级保护。 

  城市绿线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划划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这些区域 应划定城市绿线 

  据了解,应界定城市绿地,并划定城市绿线的区域为:城市规划区内已建成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流、湖泊、湿地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古典园林、规定的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等;还有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具有积极作用的区域都该界定城市绿地,并划定城市绿线。 

  绿线范围内 绿地要定管理单位 

  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地应按照划定的绿线和审定的绿化方案与建设工程同步建设,不得擅自减少绿化面积和擅自变更绿化设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现有绿地,由相关主管部门编制现有绿线控制图,并确定管理单位。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空间内的各种管线或设施,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管制要求,保证栽植树木的生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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