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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要全面“经营”绿色

admin 2008-02-28 来源:景观中国网
  城乡园林绿化   政策篇   之   在昨日召开的“全市城乡园林绿化暨生态建设工作动员大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仇和首次将“经营”的概念引入绿化建设之中,提
  城乡园林绿化 
  政策篇 

  之 

    在昨日召开的“全市城乡园林绿化暨生态建设工作动员大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仇和首次将“经营”的概念引入绿化建设之中,提出生态产业化发展理念。并主张在城乡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工作中,导入市场法则,创新体制机制,拓宽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的投入渠道。 

  “加强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关键是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仇和认为,当前要形成一整套与之相应的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性倾斜,引导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双向互动促进机制。 

  在投融资渠道方面,仇和提出,建立城乡绿化建设和生态保护基金,推行生态补偿金制度,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滇池面山绿化建设,形成“绿化活起来、生活富起来”的良好机制。同时,还要抓好生态型项目的包装、论证、宣传、推介和招商工作,引导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行投资开发。积极探索有偿出让部分活动场地和冠名权的形式,鼓励单位、学校、企业和个人认养、认建、认购园林树木、绿地。大力倡导栽植纪念林、纪念树,调动全社会种林、管林的积极性。 

  “没有利益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就没有活力。”在提到创新经营管理方式时,仇和强调,生态建设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探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投入、管理和分配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驱动机制、多元化投资机制和绿化造林经营机制。他提出几点建议:研究对已建成的环保基础设施进行资产置换新办法、新路子,鼓励个体经营、外商经营,活化资产,形成良性循环;对湖泊沼泽治理一处,有偿转让一处,对开发林草产业的,坚持“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谁经营谁得利”;创造各种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大力推广“五荒”拍卖治理、股份合作造林、林地资源有偿转让、引资合资治理开发等有效形式,加快促进民间资金向民营资本转变,使每个社会成员在谋取自身利益的同时为发展集体利益尽责任,在追求自身支付目标的过程中为实现总体绿化目标作贡献。 

  此外,仇和说:“产业是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的基本支撑。如果就生态抓生态是没有生命力的,也是抓不下去的。”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他提出三个“构建”:构建以生态效益为特色的农业体系,构建以生态化工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构建以生态旅游为重点的第三产业体系。从生态的角度对产业进行定位,不断提高生态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实现生态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互动并进、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互融兼收。 

  城乡园林绿化 

  目标篇 

  之 

  3年内呈现绿色生态美景 

  “绿化和生态是城市第一形象、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景观要素”。市委、市政府决定“打基础、还欠账、强建设”,实施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建设和市域环境生态系统建设三年达标工程,实现全市2.1万平方公里城乡园林绿化全覆盖,到2010年展现昆明城乡山、水、田、河、路一体的绿色生态美景。 

  总体目标—— 

  非建设用地和可造林地绿化全覆盖 

  “点”:以昆明主城、呈贡新城、县城、乡(镇)、村庄绿化以及滇池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石林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九乡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阳宗海度假区、轿子雪山风景区、安宁温泉风景区等六大风景名胜区为重点,建设绿化精品工程; 

  “线”:以公路、铁路、河道、堤坝绿化为重点,建设绿化景观工程; 

  “面”:以滇池流域、松华坝水库径流区、云龙水库径流区、清水海径流区为重点,建设绿化生态工程。 

  主城区环境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和提高;市域范围园林绿化及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工;非建设用地和可造林地绿化全覆盖,以污染物减排为核心,全力抓好三年达标工程、一湖三环两年闭合工程以及主城区和环湖及29条入湖河道截污收集处理三年达标工程与河堤绿化,治理滇池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 

  任务指标—— 

  人均公共绿地达10平方米以上 

  绿地:2010年以前,主城区、呈贡新城、安宁市绿化指标达到“国标”要求:绿地率达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10平米以上。石林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要求,其他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乡镇、自然村绿地率分别达25%、22%以上、绿化覆盖率分别达33%、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分别达4平米、5平米以上。城市(城镇)面山绿化率达85%以上,交通沿线面山绿化率达80%以上,全市林木绿化率达52%以上。 

  生态: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启动生态村、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县创建。滇池流域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滇池流域、松华坝水库、云龙水库和清水海径流区范围散居居民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主城区和环湖及29条入湖河道截污收集处理达标工程及河堤绿化,入湖河道水质全面改善。 

  工作重点—— 

  建120个社区公园 

  主城区二环路三年内拆除200万平方米的临违建筑,用于园林绿化建设。主城四区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各建设1个社区游园,建设社区公园120个,满足市民外出步行5分钟500米就能到达绿地广场的需求。三个开发(度假)区各建一个3公顷以上的免费公园,呈贡新区建设完成中央公园、白龙潭公园、洛龙河公园,空港经济区建设1-2个10公顷以上的公园。 

  县污水处理厂年内全部开工 

  继续开展绿色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工厂、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庭院以及“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等评比。全市县城污水处理厂今年内要全部开工。实施污水收集处理三年达标工程,启动玉带河—篆塘河、新老运粮河、金汁河、洛龙河等入湖河道的截污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村户绿化率达60%以上 

  主城和呈贡新城以外的县(市)区三年内完成建成区内旧城区改造,拆除临违建筑300万平方米。新建1-2个公园,启动县(市)区噪声功能区区划和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工程。实施五华、盘龙粪便处理厂、晋宁垃圾处理场、西郊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工程。实现村户绿化率达60%以上,乡(镇)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江河沟渠绿化率达80%以上,集镇面山绿化率达80%以上。 

  实施滇池流域城乡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系统工程建设和“乡村清洁工程”,清洁农业生产示范3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及控释化肥25万亩,对风景名胜区森林植被进行立法保护。 

  主城至新区建林荫景观大道 

  建设新昆洛路朱家村立交桥至呈贡新城大学片区22公里长的林荫景观大道、昆明新机场专用道路绿化带、公路沿线防护林带,打造昆曲、昆石、昆玉、昆安、嵩待等主要出入昆高等级公路绿色景观大道,完成2914公里公路路网绿化美化工程。 

  70条城乡河道两岸绿化 

  建设10-50米宽滨水游憩林荫带、100米宽环滇池生态林。完成滇池流域水土流失治理60平方公里,开展70条城乡河道、沟渠两岸绿化,建设河道堤岸防护林达85%以上。全面开工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重点建设和保护松华坝水库、云龙水库径流区、清水海径流区河道、出入县城的河道建设绿地。关停城市面山的采矿、采石、挖砂、取土点(场),恢复面山植被,新增滇池面山人工造林15000亩,完成滇池流域15000亩湖滨生态湿地建设。 

  保障举措——  

  占绿建筑必须拆除
 

  绿线范围内没有进行绿化的,必须进行绿化建设;占用绿地的建筑物,必须坚决拆除;绿地建设,80%以上要以高大乔木为主,少建草皮;对没有进行绿化的露天停车场,必须进行绿化,建设生态停车场;长期闲置的土地,要进行绿化建设;北部五县区及宜良、石林等县以核桃、板栗、膏桐、竹子、清香木等经济林为发展重点,使全市特色经济林发展到200万亩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3—5个乡土树种苗木培育基地。  

  建立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基金 

  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采取BT、BOT、BO、TOT等模式,利用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培育民营园林绿化公司和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公司,实现绿化建设和管理市场化,苗木基地企业化。推行生态补偿金机制,建立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基金和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对适龄公民不能履行法定植树义务的,按规定收取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对不能满足绿化要求的建设业主单位,实施异地建设;对矿山植被恢复,必须按规定收取保证金;不能按规划恢复植被的,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 

  绿地和树木要有电子档案 

  严格执行“绿色图章”审批、验收制度和程序以及树木砍伐、移栽审批制度,建立绿地和树木电子档案,明确绿化的位置、面积、管养标准、责任人。坚决禁止一切乱砍滥伐森林和任意侵占、破坏绿地的行为。建立和完善绿地养护管理责任制,提高苗木的存活率和保存率。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县(市)区,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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