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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变更南充无变化

admin 2008-08-29 来源:景观中国网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受灾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及地震加速度值(我国对建筑抗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受灾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及地震加速度值(我国对建筑抗震设防设定的参数)变更涉及四川省60个城镇。27日,记者从市规划和建设局了解到,南充九县(市、区)此次未作调整。 

  人员密集公共服务设施 

  抗震设防类别提高     

  修订后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按照“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增强抗震设防能力”的要求,提高了这些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 

  修订后的标准特别提出,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大型博物馆,存放国家一级文物的博物馆,特级、甲级档案馆;人流密集的大型多层商场,大型电影院、剧场、礼堂、图书馆的视听室和报告厅、文化馆的观演厅和展览厅、娱乐中心建筑;大型、观众席容量很多的中型体育场和体育馆(含游泳馆)等为重点设防类,均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未开工项目         

  执行抗震设防新标准 

  记者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的《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及修复加固拆除实施意见》规定,正在设计和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按国家新颁布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新的抗震设计规范等标准执行。 

  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黄伟在解读修订后的相关标准时介绍说,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将我市的阆中、南部、西充和仪陇4个县(市)划归为抗震烈度6度设防,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 05g。其余的蓬安、营山、顺庆、高坪和嘉陵为非设防区。经局部修订的《建筑抗震设施规范》仍然保持了这一设防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蓬安县等5个县(区)虽属于抗震烈度为6度以下的非设防区,但并不意味着在建筑设计时不考虑地震影响因素。”黄伟特别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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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震级和烈度 

  地球上的地震有强有弱。用来衡量地震强度大小的尺子有两把,一把叫地震震级;另一把叫地震烈度。地震震级好像不同瓦数的日光灯,瓦数越高能量越大,震级越高。烈度好像屋子里受光亮的程度,对同一盏日光灯来说,距离日光灯的远近不同,各处受光的照射也不同,所以各地的烈度也不一样。 

  地震震级是衡量地震大小的一种度量。每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它是根据地震时释放能量的多少来划分的,震级可以通过地震仪器的记录计算出来,震级越高,释放的能量也越多。中国使用的震级标准是国际通用震级标准,叫“里氏震级”。各国和各地区的地震分级标准不尽相同。 

  地震烈度是指地面及房屋等建筑物受地震破坏的程度。对同一个地震,不同的地区,烈度大小是不一样的。距离震源近,破坏就大,烈度就高;距离震源远,破坏就小,烈度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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