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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涌现17个省级森林城市

admin 2009-12-21 来源:景观中国网
日前,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和省政协副主席陈艳华对长兴、诸暨、龙泉三县(市)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目前,浙江全省已有5个城市和12个城镇获得省级森林城市(镇)称号。
  日前,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和省政协副主席陈艳华对长兴、诸暨、龙泉三县(市)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目前,浙江全省已有5个城市和12个城镇获得省级森林城市(镇)称号。

  程渭山说,森林城市创建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很好的载体,要通过创建森林城市,加快城乡森林生态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兴林富民,推进森林浙江建设。森林城市创建过程中,要重视城市森林植物群落的改善,重视森林植物的生态效能,在提高绿量的基础上,强化森林的生态系统建设,着力构建近自然的森林植物群落结构。要从注重建成区绿化向注重城乡一体绿化提升,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城郊集镇绿化、村庄绿化、通道绿化、景观防护林的建设力度,加强森林的经营培育,构建稳定健康安全的森林生态系统。要坚持“创森为人民,创森靠人民,创森成果由人民共享,创森成效让人民检验”的理念,创新组织形式、活动载体,让森林城市真正成为经济繁荣、社会进步、自然与人更加和谐的绿色家园。

  陈艳华说,创建森林城市活动是一项非常有时代意义的活动。要把创森工作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来抓,要进一步提升创建的水平和质量,加大投入,加大森林城市规划的落实。在创建森林城市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快林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增加农民收入。

  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修订公布了《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主要评价标准》、《申报办法》和《核查办法》,出台了《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建设规划编制纲要和空气负离子浓度测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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