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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绿色图章”严管城市工程

admin 2010-06-01 来源:景观中国网
5月29日,记者从丽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获悉,为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建设,丽江市建设部门于今年4月12日作出决定,建设项目实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各级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全程监督,及时查处擅自改变绿化设计,无资质施工和施工质量低劣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的实施。
  5月29日,记者从丽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办公室获悉,为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建设,丽江市建设部门于今年4月12日作出决定,建设项目实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各级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全程监督,及时查处擅自改变绿化设计,无资质施工和施工质量低劣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的实施。

  “凡在丽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和护建的建设项目,所属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竣工验收。”丽江市建设局局长张存正介绍。张存正说:“建设项目实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根据规划评审通过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绿地规划,完成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报市或县(区)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在设计图纸上加盖“城市绿化审批专用章”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据了解,建设项目绿化设计审批实行分级管理。城市规划区公共绿地、公园、广场的建设项目,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其余建设项目的绿化工程设计由县(区)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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