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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更新细则将上报 城市更新乱了谁?

admin 2010-07-21 来源:景观中国网
自《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因实施细则并未同时出台,让各类开发商争相采取各种手段动起老旧住宅区的主意,一时间市场鱼龙混杂,引发各种乱象。对此,前日,市深商研究会、公众力等多个民间机构联合举办了一场名为“城市更新的‘法与则’”主题沙龙。
  自《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因实施细则并未同时出台,让各类开发商争相采取各种手段动起老旧住宅区的主意,一时间市场鱼龙混杂,引发各种乱象。对此,前日,市深商研究会、公众力等多个民间机构联合举办了一场名为“城市更新的‘法与则’”主题沙龙。 

  来自法学界、社科院、城市规划研究、民间观察员,以及开发商和业主均齐聚一堂,站在各自立场发表观点。市规划国土委更新办主任徐荣则在现场回应质疑时表示,旧居住区改造并非更新重点,而实施细则草案目前已完成,计划于本月底上报政府审批,并直言实施细则将超出办法本身所涉及的范围,包括拆迁赔偿标准等,或将引起更大争议,而城市更新办愿意在细则相对完善时听取大家意见。

  小区业主希望政府解决开发商信用问题

  “关注‘城市更新的法与则’是因为这个问题在深圳已引起了很大反响,不止是深圳,包括全国,对城市更新、拆迁相关的法律或是细则,或是博弈的规矩,都是没有的。办法和细则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开始探索建立一个规矩,我觉得这个话题无论是对深圳还是对全国都有非常前沿的意义。”市深商研究会负责人、知名民间政经观察员金心异说。

  而在民间沙龙上,民间组织公众力提交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对罗湖、福田等7个城市更新热点小区实地走访时,住户普遍希望在信息不对称的现状下,由政府出手解决开发商信用问题,在阳光下推进城市更新。

  金心异认为,城市更新之所以争论大,主要是涉及到了很多市民的合法财产处置问题。“为什么是强调合法呢?其实前几年一些城中村改造就是城市更新。但由于城中村改造是大规模的,不叫非法,至少也是一个灰色物权。原住民的产权,政府认定它是非法建筑、违章建筑,不予承认产权的房子处置问题,所以很多时候无法展开法律的讨论。但现在的城市更新涉及到的,完全是合法的产权,因此无法回避的是对这些合法财产的处置权,到底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才有权来进行拆迁?”

  城市更新将新增3.5平方公里商品房用地

  徐荣说,城市更新是可以带动GDP的增长,同时又实现了城市更新原来设定的目标。“今年的年度计划里,原来规划的110多万平方米居住用地,因保障性住房的指标不断增加,使得商品房用地大幅减少,但城市更新将可推出3.5平方公里的商品房用地,如果城市更新顺利推进的话,对于平抑房价将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不过,对于旧居住区改造问题,徐荣表示,旧居住区改造并非更新的重点,但由于旧居住区改造涉及市民的日常生活,所以办法希望能按照公民社会的要求,特别是在经济领域能够做到以相对灵活、自由的方式,充分给予居民自主权、选择权、决策权,以这种方式去推进城市更新。“办法推出以来,曾经的一个方向、一个口号是大力推进城中村、旧工业区的改造,其次是积极推进旧城区的改造。我不排除旧居住区确实有改造的必要,但不是说要主动去推动旧居住区的改造”。

  徐荣最后透露,目前更新办已经草拟了实施细则,讨论中各方提的意见实际部分已有所涉及,还有些内容甚至超出了办法本身所涉及的范围,包括拆迁赔偿标准、社区民主自治等,而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在进一步细化,“也许细则会有更大的争议,城市更新办希望在细则相对完善的时候听听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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