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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立法保护乌龙江河道环境

admin 2010-08-11 来源:景观中国网
福州市将立法保护闽江、乌龙江河道生态环境,发展乌龙江生态景观旅游,并将其列入水上旅游观光线路,打造成城市中的“山水宜居走廊”。这是记者从10日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就《关于加强乌龙江流域生态保护的建议》重点提案开展的调研活动中获悉的。
  福州市将立法保护闽江、乌龙江河道生态环境,发展乌龙江生态景观旅游,并将其列入水上旅游观光线路,打造成城市中的“山水宜居走廊”。这是记者从10日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就《关于加强乌龙江流域生态保护的建议》重点提案开展的调研活动中获悉的。     

  乌龙江湿地面积锐减 

  10日,记者随市政协调研组一行来到乌龙江洪塘大桥、洪塘出水泵站、乌龙江湿地公园等地查看乌龙江生态状况,在郁郁葱葱的原生态河岸中,随处可见一块块沙土裸露的黄色“补丁”,很是刺眼。 

  乌龙江流域内河汊纵横、湖塘相连,有大量的湿地、滩涂,是调节福州气候不可多得的生态资源。同时,乌龙江又是市区及周边多个地区饮用水水源地,江中及沿岸有大片原生态的沙洲、芦苇丛等湿地景观,是资源丰富的旅游和休闲场所。 

  由于近年来城市不断向南拓展,造成乌龙江湿地面积锐减,湿地生态功能明显下降。而受水口库区和大樟溪上游一些小水库、小水电站蓄水影响,以及闽江福州段采砂等原因,乌龙江流域水量日益减少,甚至出现枯水期接近断流、海水上溯现象。此外,流域周边地区城镇化和工业污水处理滞后,大量排出的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直排入河道,导致乌龙江流域面临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重大压力。     

  立法保护乌龙江生态环境 

  为更好地保护乌龙江生态环境,九三学社福州市委会提出《关于加强乌龙江流域生态保护的建议》的提案,呼吁立法保护乌龙江生态环境,统筹做好乌龙江流域及沿岸生态保护规划,严格控制乌龙江两岸生产、生活用地,加大乌龙江流域污染治理,适时推出乌龙江流域生态游。     

  目前,市水利局已牵头起草了《闽江下游河道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定,该《办法》涵盖河道行洪安全、水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开发、航运管理、码头规划建设、鱼类保护等内容,将为闽江乌龙江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此外,市规划局目前正在编制《闽江、乌龙江沿岸城市设计》,提出塑造“人文闽江,生态乌龙江”的目标,将乌龙江两岸定位为“山水宜居走廊”,集中展示福州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同时对沿江建筑提出控制要求,强调滨江地区应突出水面开敞的空间形态特点,避免大量的、高密度的开发压迫滨江地区,考虑低层、多层与高层建筑的结合。下阶段,还将深化乌龙江沿岸城市设计的思路,制定控制规划,明确对乌龙江沿岸用地功能、景观塑造、建筑控制、空间形态、生态建设等的控制要求,确保乌龙江生态环境的“原汁原味”。     

  列入水上旅游观光线路 

  随着闽江、乌龙江“两江四岸”功能的转型与提升,水上运输规划将转向客运、旅游观光为主,货运功能逐渐外移至青洲作业区,我市将对现有的客运码头进行整合提升,开通水上旅游观光线路,以台江码头为起点,经会展中心、船政文化区、三江口、螺洲古镇及湿地公园区、阳岐历史文化区、淮安头历史文化区后,由闽江上游返回台江码头。此外,乌龙江也可开辟作为游艇活动区域,目前市规划局正在编制《闽江、乌龙江沿岸游艇游船码头规划研究》,提出在乌龙江沿线建设淮安头游艇船综合码头(游艇30泊位)、新岐游艇码头(30泊位)、螺洲游船码头和龙翔岛游船码头(300泊位)、三江口游艇俱乐部(100泊位),并将配置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接待中心,使之成为乌龙江水上活动的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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