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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专项调研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管理 城市文脉不能丢

admin 2010-11-08 来源:景观中国网
资料图:中央大街    新闻链接   历史文化街区是经省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截至今年5月,我市已先后认

资料图:中央大街

  新闻链接

  历史文化街区是经省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截至今年5月,我市已先后认定中央大街、博物馆地区、道外传统商市、花园街、文庙、极乐寺、亚麻厂家属区、铁路医院、阿什河街、太阳岛、萧红故居、石公祠、平房哈飞家属区、平房东安家属区、道外滨江道署历史文化公园、犹太公墓、马忠骏墓园、省军区第一干休所等18处历史文化街区。

  东北网11月8日讯 哈尔滨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城市,开埠百余年来,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建筑风格的建筑在这里竞相出现、相得益彰:从中央大街的巴洛克式、文艺复兴式等西方建筑样式,到反映我国二十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一五”建设时期生活风貌的建筑群,再到道外传统商市街区的中华巴洛克建筑,丰富多元的历史文化街区、群落,将东西方文明巧妙融合、发展,生动展示了哈尔滨的发展史,成为宝贵的历史财富。

  日前,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会同市民革、市民盟、市九三学社、市社科院、市文物管理站、在哈高校相关领域专家,就“我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调研,深入探讨我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发展方向及可借鉴的经验,就如何更好地挖掘历史文化街区资源的价值、保护好城市文脉,增强整座城市的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积极建言献策。

  现状

  出台国内首部地方法规保护历史建筑街区

  1994年,我市被国家批准为历史文化名城。为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避免城市快速建设进程中珍贵历史遗存被破坏,目前,我市已先后组织4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工作,并实行挂牌保护。同时,对尚未认定为保护建筑的历史建筑作为保留建筑给予保留。

  2001年12月,我市开始实行《哈尔滨市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我市历史街区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此后10年时间里,市委、市政府又先后出台地方性法律法规,对加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作出明确规定,以法律形式保持和延续我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我市还加强了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更新与修缮管理,对每栋历史建筑的修缮审批,采用专家论证制度,确保历史建筑修缮方案的科学性;对修缮工程施工采取全过程跟踪、现场监督等办法,保证工程质量。2006年以来,利用国家、省拨款800余万元,我市对文庙街区进行了保护性修缮。2008年,我市投入2.49亿元完成了道外历史文化街区中华巴洛克改造一期工程。今年,还将投入18.37亿元进行道外中华巴洛克街区二期工程的全面改造升级,打造集商业、旅游、服务于一体的商贸圈。

  问题

  修缮资金严重匮乏毁损建筑不可复原

  哈市市区现有历史文化街区18处,挂牌保护的历史建筑415栋,其中包括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历史风貌区6处。因建成年代久远,很多建筑破损严重,需要日常维护或全面修缮。但由于资金匮乏,很多保护街区和保护建筑都未能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修缮。

  据统计,2008年,我市用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资金100万元;2009年增加到200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转移支付用于道外历史文化街区修缮资金100万元,市本级安排100万元;2010年1月至8月,我市投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资金仅20万元,与实际需求缺口较大。目前,相当一部分历史建筑在自然侵蚀和人为活动的损耗中已经不堪重负,如不及时加以修缮,造成的结构性毁损将是永久性的和不可复原的。

  委员们在调研员发现,我市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内涵流失严重,历史文化街区商业大都自发形成,缺乏统一规范,商业业态缺乏文化品位,影响了历史文化街区的文化氛围。像花园街历史文化街区部分街道已成为铁艺门窗制作销售一条街;博物馆地区商服店面因缺乏系统的规划,牌匾设计简单、悬挂随意,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的古典氛围。

  同时,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维护修缮工程的设计、施工大多是由一般性设计单位和建筑公司完成,由于对历史建筑的修缮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致在施工中破坏了历史建筑的原真性和完整性。而另一些施工单位在工程作业中则没有尽力保护历史建筑的历史信息,而是致力于改头换面,对历史建筑的立面大拆大建,使历史建筑失去了原有神韵。

  建议

  挖掘文化美学价值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把制定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规划融入到全市“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新的发展战略中,构建“政府主导、专家参与、公众支持、社会协同”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体系。

  ———历史文化街区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其承载的历史信息和人文情感是不可重建的,应致力于完善其基础设施,维持其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功能和经济文化活力,在不损害历史建筑外部立面的基础上对内部设施予以升级。并结合我市环境整治工程,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周边环境优化,加强公共服务,使历史文化街区成为居民安居乐业、文化底蕴深厚的文明街区。

  ———挖掘历史文化价值和地方特色,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如花园街历史街区就有林彪罗荣桓居住旧址、辽沈战役指挥所等10余处历史遗址和68栋俄罗斯风格保护建筑;道外传统商市是我市民族工商业的发祥地,闯关东文化、市井文化、民俗文化、中华巴洛克建筑文化融为一体。对于这些宝贵的不可复制的历史资源,可利用起来开办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增强广大市民对家乡历史的了解。

  同时,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建筑大都具有美学价值,要将这些历史文化街区建筑融入到城市开发建设中,以提升城市的品位和价值,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大力发展历史文化街区旅游资源,打造历史文化街区旅游品牌。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大力开发“关东风情游”、“欧式建筑风貌游”等旅游项目,作为我市“冰雪旅游”、“生态旅游”的重要补充,进一步繁荣哈埠旅游市场。

  ———要培育专业化的修缮施工队伍。我市目前只有一家经过文物部门认定的保护建筑施工单位,今后,历史文化街区建筑的维护和修缮,必须由文物部门认定的、具备专业资质的建筑单位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也应由具备专业能力和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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