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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本月起施行

admin 2011-01-13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原先的《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从“城市”到“城乡”,体现了规划上的城乡统筹与协调布局。   根据原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精神,目前,本市中心城区已编制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原先的《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从“城市”到“城乡”,体现了规划上的城乡统筹与协调布局。

  根据原 《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精神,目前,本市中心城区已编制完成6个分区规划和242个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浦西一般地区及浦东整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部完成,约50%已批准。同时,郊区9个区(县)及9个新城的总体规划已批准。郊区 61个新市镇中,47个新市镇总体规划已批准。

  新《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加强本市城乡统筹规划与协调布局,梳理了本市规划体系,将全市规划设置为四个层次,即总体规划层次、分区规划层次、单元规划层次和详细规划层次;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明确了规划的法律地位,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强化对规划工作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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