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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城乡规划通过 成首个省级城乡规划

admin 2011-03-25 来源:景观中国网
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罗保铭今天主持召开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南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城乡规划”)和《昌江黎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昌江规划”)。
  为全国第一个省级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了政策及实施路径 

  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罗保铭今天主持召开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南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城乡规划”)和《昌江黎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昌江规划”)。 

  罗保铭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城乡规划》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富有实践价值的规划,对推进海南城乡一体化建设乃至海南长远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他提出,要抓住关系海南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因素,如岸线土地等资源的统一审批利用、主要港口的功能设计、生态环境的保护等,进一步明确政策性规定,提出原则要求。在此基础上配套完善相关具体政策措施,促进规划各项目标的落实。 

  罗保铭强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要结合海南资源特色,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和实现途径,充分利用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具有先行条件的优势,把海南建设成为温馨、小康、幸福指数高的美好家园。小城镇建设是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着力点,要以走具有海南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为目标,做好小城镇发展的分类引导。他还要求,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应始终注重保护海南历史文化遗存,传承独特的地域历史文化。 

  《城乡规划》为全国第一个省域层面级的综合性规划。该规划提出,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实现产业统一规划与布局、资源统一利用、生态环境统一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该规划借鉴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成功经验,提出实现海南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国家角色、产业体系、综合交通、公共服务、绿色格局、城乡体系、人才体系等方面的七大实施路径。制定了城乡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空间发展和基础设施一体化等规划内容,明确了体制机制创新与政策支撑要求。 

  《昌江规划》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西部地区开发建设战略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县域空间布局、产业体系、城镇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内容。 

  会议还研究和肯定了省住建厅组织编制的《海南国际旅游岛风貌规划导则》。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将其作为海南风貌规划与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借鉴。 

  海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蒋定之,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副省长谭力,副省长李秀领,省长助理、省旅游委主任陆志远,省政府秘书长徐庄,及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席位委员和专家委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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