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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松江湿地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初步编制完成

admin 2011-07-25 来源:景观中国网
  记者日前在哈尔滨市召开的万顷松江湿地保护与利用专家研讨会上获悉,由哈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编制的《万顷松江湿地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初步完成。《规划》总体思路是以江为纲、以保促游,以游带产,以产富民。堤内

  记者日前在哈尔滨市召开的万顷松江湿地保护与利用专家研讨会上获悉,由哈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编制的《万顷松江湿地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初步完成。《规划》总体思路是以江为纲、以保促游,以游带产,以产富民。堤内重点保护恢复,堤外适度开发利用。规划期限为2011年-2020年,分三期实施,预计到2020年,把规划区域建设成为湿地群落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优良、具有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市民休闲游憩基地和国际一流的风景旅游胜地。

  分区保护与专项保护相结合 确保湿地资源永续利用

  《规划》范围上游西起哈尔滨市道里区与双城市交界、下游东至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坝址,南北以松花江两岸堤防向外延伸2~5公里为界,包括松花江滩涂湿地和支流河口湿地以及沿岸景区,全长约123公里,规划总面积1000平方公里。为确保湿地资源永续利用,《规划》提出采取分区保护和专项保护相结合的保护方式,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要求,其中分区保护按保护程度由高到低分别划定为生态景观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和发展控制区。生态景观保护区是湿地资源最好,须严格保护的区域,为禁止开发区,面积104平方公里。自然景观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等均为限制开发区,面积共406平方公里。发展控制区是开发利用区,区内可以安排符合景区性质的各项旅游活动,面积490平方公里。

  在划定保护区按不同级别保护的措施上,《规划》根据资源的不同类型分别制定了8条湿地资源保护和培育措施、9条动物资源保护措施、5条水域景观保护措施以及8条外围地带保护原则措施。

  《规划》提出松江湿地遵循自然修复为主、人工重建为辅的恢复方针,通过实施退耕还湿、疏浚河道、生态护岸、净化水质、植被恢复、建立湿地监管体系六大工程,逐步恢复近自然的河流湿地生态系统。

  景观系统呈现 “项链式”布局模式

  根据《规划》,风景区规划布局呈现“项链式”布局模式——以松花江为纽带,串联120公里沿线不同特色景区,概括为“一江、四段、十二景区”,打造二十个主景,五十个中景、一百个小景,推介“松江湿地十景”、“松花江十景”、“太阳岛十景”等系列十景。

  一江指松花江。四段指湖光山色景观区段、松江湿地保护区段、城市绿色休闲区段、湿地恢复培育区段。十二景区包括大套子渔猎文化岛景区、金河湾湿地公园景区、阳明滩景区、群力外滩景区、环太阳岛绿色休闲景区、太阳岛文化风情景区、欢乐岛景区、星海景区、松江湿地博览景区、金兰湾景区、黄土山景区、老山头环坝水利景区。

  为打破沿江郊区段景观单调的问题,考虑到湿地与景观的相互借景关系,规划每间隔5-10公里设置一处标志性景观。包括景观塔、航标塔、松花江天使、松花江美人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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