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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保证庭院绿化与建设规划同步

admin 2012-08-17 来源:景观中国网
15日,是《长春市庭院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当天市园林局组织各城区、开发区园林绿化部门召开现场会,通过现场参观、会议交流的形式,贯彻落实《管理办法》,推动全市庭院绿化进一步健康发展。
  15日,是《长春市庭院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当天市园林局组织各城区、开发区园林绿化部门召开现场会,通过现场参观、会议交流的形式,贯彻落实《管理办法》,推动全市庭院绿化进一步健康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建成区内单位庭院、居住区1887个,占地面积8905公顷,已有绿化面积2876公顷,绿地只有32%,比全市平均绿化率低4.5个百分点,还有近1000公顷的可绿化面积没有绿化。同时,因为缺少制约手段,部分开发商为追逐利润,挤用、占用绿化用地,施工时降低绿化标准。缺少资金保障、缺少专业绿化队伍、设计规范和检查标准等,也是我市庭院绿化急需解决的问题。《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我市园林绿化历史上的一个突破,标志着庭院绿化建设、管理向法制化轨道前进了一步。

  市园林局负责人表示,今年市园林局将加大工作力度,首先做好单位和居住区庭院绿化的普查,摸清底数,积极宣传《管理办法》,引导市民爱绿、护绿,开展绿地认种认养活动。同时,将在年底前制定完成《庭院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明确养护管理、考评、检查、奖罚内容。严格管理,保证庭院绿化与建设规划同步进行,对绿化规划设计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发许可。各城区、开发区尽快组建绿化监察队伍,完善工作机制,抓好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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