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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新建建筑超30%要求是绿色建筑

admin 2013-02-05 来源:景观中国网
根据苏州市住建局和财政局印发的 《关于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从今年起,除了新建保障性住房等三类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还要积极引导、鼓励社会投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造。力争到2015年,全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超过150项,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
  绿色生态低碳是现代建筑的方向。从今年起,苏州全市新建保障房、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中的新建项目、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要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根据苏州市住建局和财政局印发的 《关于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从今年起,除了新建保障性住房等三类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还要积极引导、鼓励社会投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造。力争到2015年,全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超过150项,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

  除了绿色建筑,新建区要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筑、市政、能源等专项规划,并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一星级及以上的评价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至2015年,各市、区均应有一个及以上的绿色生态示范区。

  我国绿色建筑有明确的国家标准,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一、二、三星。评定的绿色建筑分成“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和“绿色建筑标识”,前者表明建筑设计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后者是建筑建成运行后符合绿色建筑标准,是真正的绿色建筑。建设绿色建筑,在于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使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建筑不是以绿化为主体内容的建筑,利用绿化节能环保,只是绿色建筑的一个分支。绿色建筑不一定是高科技建筑,更不等于高投入建筑。绿色建筑本质上是一种气候适应性建筑,要求尽可能地采用适用技术和降低能源消耗的构造,其用材可循环使用和充分本地化,从而实现最低成本的节能与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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