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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admin 2002-08-12 来源:景观中国网
新华网北京8月12日电(记者孙玉波)我国将落实行政责任,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今天说,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
新华网北京8月12日电(记者孙玉波)我国将落实行政责任,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今天说,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没有明确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是城乡规划建设监管不力,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因此,要落实各级政府和城乡规划部门的行政责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要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具体分解落实,使城乡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责任和权力相符。对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于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法建设不依法查处的,要追究城乡规划部门的责任。要建立城乡规划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行政纠正机制。城乡规划部门对违反城乡规划案件的查处,要建立规范,形成制度。上级城乡规划部门要对下级城乡规划部门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限期处理,并报告结果,形成及时有效的行政纠正机制。对监管不力、不履行规定审批程序、放任违法建设行为的,要追究管理部门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仇保兴说,要规范行政行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城乡规划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城乡建设活动进行监管,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保证规划的实施。要改变规划管理部门既编制、调整规划,又组织实施规划的政事不分的局面,大力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分开,管理部门不再直接编制规划。进一步健全同级人大、上级城乡规划部门、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城乡规划监督制约机制,彻底改变缺乏监督制约,规划管理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状况。(完)

九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


新华网北京8月12日电(记者孙玉波)建设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文物局等九部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总体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调整或编制到2005年的近期建设规划;明确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已经批准的规划,要补充强制性内容,新编制的规划,必须有强制性内容,规划明确的强制性内容要向社会公布;严格建设项目选址与用地的审批程序,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认真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加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监督管理。

通知提出,要提高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镇的规划要符合城镇体系布局,防止套用大城市的规划方法和标准;加强城乡结合部规划管理,着重解决好集体土地使用权随意流转、使用性质任意变更以及管理权限不清、建设混乱等突出问题;要加强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城乡规划管理应受同级人大、上级城乡规划部门以及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建立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和规划管理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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