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形象中的广告要素
admin
2002-12-13
来源:景观中国网
城市中的户外广告和建筑的关系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广告体量较小,仅以招牌灯箱等形式依附于建筑表面;广告体量巨大,通常是以彩印帷幕形式覆盖整个建筑立面;广告于建筑结合为一体
城市中的户外广告和建筑的关系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广告体量较小,仅以招牌灯箱等形式依附于建筑表面;广告体量巨大,通常是以彩印帷幕形式覆盖整个建筑立面;广告于建筑结合为一体,建筑即是大尺度的“仿真模型”,通常是仿照动物或卡通人物。
招牌灯箱式广告观察一下大城市的大型商业街,给人的印象似乎都一个样:从那招牌林立的外墙上凸出来的东西非常多,从视觉上说,决定街道的不是建筑的外墙,而多是这些凸出物,这些凸出物中多是暂时性的,甚至还有飘动的,这就使得创造稳定不变街道的视觉形象越发困难。大家都有这样的经验:因侧招牌的关系,道路越狭窄,外墙就越难看到。街道没有稳定的视觉形象和明显的地域特征,那么城市也就难以给人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加之灯箱招牌的设计水平相差很大,新旧不一,风格各异,这些林林总总的招牌灯箱组成的街景就像一锅大杂烩,别说美感,就连应有的整洁都达不到,难免让人心中生厌。因为数量众多,这类广告对城市视觉环境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视。
帷幕满铺式广告这类广告常出现在中心商业区大型商场的外立面上,多为商家的促销广告,意在给顾客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以大取胜,它们往往占据了建筑立面的很大部分,而且从不考虑是否美观。建筑的“本来面目”被随意遮挡、分割、破坏。从使用者的角度来说,本来就有限的采光窗被大面积的广告遮挡,势必带来室内通风不畅,采光质量下降等不利因素,近而造成人的注意力分散、困顿乏力等不良反应,同时建筑的采光、空调等能耗费用直线上升,与广告所带来的有限的经济效益相比,实在是得不偿失!
医学研究表明:当外界的信息刺激达到一定强度时,大脑会处于一种半抑制状态,造成几种感觉的紊乱,常见的现象如反应迟钝、情绪急躁、迷失方向等等。在大城市的中心商业区,情况恰恰是这样:商家为了招揽顾客,往往是条幅、彩带、气球、招牌灯箱齐上阵,大型的帷幕式广告自然是其中的主角———颜色缤纷夺目,样式千变万化,孰不知商家这一厢情愿的热情举动却给顾客带来了麻烦,大家都多多少少产生了类似于以上列举的不适。相反,花坛台阶这一类最不起眼的“犄角旮旯”却挤满了歇脚的顾客。而且,这样的街道极易使人“转向”,原因很简单:人们已经习惯于以往那种稳定不变的街景,由于广告形成的“假皮”站了出来,而建筑的“真皮”却退了回去,指望这种不稳定的因素组成的街景给人留下什么印象,当然是徒劳的。
具像仿真式广告这种广告意在以独特的形象,夸张的尺度吸引人们的注意,常出现于歌舞厅、娱乐城等建筑中。不可否认,采用这种将建筑与广告结合的方式(或称广告的建筑化)往往能取得出奇制胜的效果,但恰恰是这类广告造成的视觉污染最为强烈,它往往漠视环境,尺度巨大,粗制滥造。我们经常看到的情况是:一幢立面极朴素的建筑,到了底层却被设计成舞台布景式的“大模型”,从风格、尺度到材质完全和主体搭不上话,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我无意于完全否定这种建筑形式的存在,事实证明它至少在拉斯维加斯是成功的。在城市的商业黄金地段,适当地点缀一两个施工精美、形象突出的“仿真模型”,既达到了广告效应,又突出了街区的个性。但在城市的其他地方,为了保持街道的美观,建筑风格的协调,多一份宁静,少一点躁动,这种广告还是宁缺毋滥的好!
城市中的广告污染并不是无药可救的,只要精心设计、合理布置、严格规范,城市环境一样可以得到美化,根据国外已有的成功经验,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
①城市重要街区,特别是中心商业区,从设计阶段就应注入城市设计的理念,重视竖向设计,控制街道形态,强化街景设计,避免日后发展过程中的失控状态。
②建筑师应树立社会责任感,努力提高自身的设计水平,密切与业主之间的合作与沟通,避免建筑落成后的二次翻修。
③学习西欧发达国家经验,严格限制广告的数量与规模,提高公众的建筑环境意识,出台相关法律,使广告的设计安装、展示位置、尺寸大小等方面均得到规范。
5市中心的街道在适度的范围内要尽可能加宽,人行道宽度至少在3M以上,限制广告特别是侧招牌的出挑尺寸。
招牌灯箱式广告观察一下大城市的大型商业街,给人的印象似乎都一个样:从那招牌林立的外墙上凸出来的东西非常多,从视觉上说,决定街道的不是建筑的外墙,而多是这些凸出物,这些凸出物中多是暂时性的,甚至还有飘动的,这就使得创造稳定不变街道的视觉形象越发困难。大家都有这样的经验:因侧招牌的关系,道路越狭窄,外墙就越难看到。街道没有稳定的视觉形象和明显的地域特征,那么城市也就难以给人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加之灯箱招牌的设计水平相差很大,新旧不一,风格各异,这些林林总总的招牌灯箱组成的街景就像一锅大杂烩,别说美感,就连应有的整洁都达不到,难免让人心中生厌。因为数量众多,这类广告对城市视觉环境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视。
帷幕满铺式广告这类广告常出现在中心商业区大型商场的外立面上,多为商家的促销广告,意在给顾客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以大取胜,它们往往占据了建筑立面的很大部分,而且从不考虑是否美观。建筑的“本来面目”被随意遮挡、分割、破坏。从使用者的角度来说,本来就有限的采光窗被大面积的广告遮挡,势必带来室内通风不畅,采光质量下降等不利因素,近而造成人的注意力分散、困顿乏力等不良反应,同时建筑的采光、空调等能耗费用直线上升,与广告所带来的有限的经济效益相比,实在是得不偿失!
医学研究表明:当外界的信息刺激达到一定强度时,大脑会处于一种半抑制状态,造成几种感觉的紊乱,常见的现象如反应迟钝、情绪急躁、迷失方向等等。在大城市的中心商业区,情况恰恰是这样:商家为了招揽顾客,往往是条幅、彩带、气球、招牌灯箱齐上阵,大型的帷幕式广告自然是其中的主角———颜色缤纷夺目,样式千变万化,孰不知商家这一厢情愿的热情举动却给顾客带来了麻烦,大家都多多少少产生了类似于以上列举的不适。相反,花坛台阶这一类最不起眼的“犄角旮旯”却挤满了歇脚的顾客。而且,这样的街道极易使人“转向”,原因很简单:人们已经习惯于以往那种稳定不变的街景,由于广告形成的“假皮”站了出来,而建筑的“真皮”却退了回去,指望这种不稳定的因素组成的街景给人留下什么印象,当然是徒劳的。
具像仿真式广告这种广告意在以独特的形象,夸张的尺度吸引人们的注意,常出现于歌舞厅、娱乐城等建筑中。不可否认,采用这种将建筑与广告结合的方式(或称广告的建筑化)往往能取得出奇制胜的效果,但恰恰是这类广告造成的视觉污染最为强烈,它往往漠视环境,尺度巨大,粗制滥造。我们经常看到的情况是:一幢立面极朴素的建筑,到了底层却被设计成舞台布景式的“大模型”,从风格、尺度到材质完全和主体搭不上话,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我无意于完全否定这种建筑形式的存在,事实证明它至少在拉斯维加斯是成功的。在城市的商业黄金地段,适当地点缀一两个施工精美、形象突出的“仿真模型”,既达到了广告效应,又突出了街区的个性。但在城市的其他地方,为了保持街道的美观,建筑风格的协调,多一份宁静,少一点躁动,这种广告还是宁缺毋滥的好!
城市中的广告污染并不是无药可救的,只要精心设计、合理布置、严格规范,城市环境一样可以得到美化,根据国外已有的成功经验,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
①城市重要街区,特别是中心商业区,从设计阶段就应注入城市设计的理念,重视竖向设计,控制街道形态,强化街景设计,避免日后发展过程中的失控状态。
②建筑师应树立社会责任感,努力提高自身的设计水平,密切与业主之间的合作与沟通,避免建筑落成后的二次翻修。
③学习西欧发达国家经验,严格限制广告的数量与规模,提高公众的建筑环境意识,出台相关法律,使广告的设计安装、展示位置、尺寸大小等方面均得到规范。
5市中心的街道在适度的范围内要尽可能加宽,人行道宽度至少在3M以上,限制广告特别是侧招牌的出挑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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