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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保兴:我国投入1.5亿元人民币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admin 2002-12-24 来源:景观中国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0日电(吴晶 荣燕)中国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说,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环境改造等,已使中国的
新华网北京12月20日电(吴晶 荣燕)中国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说,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环境改造等,已使中国的不少历史文化名城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保护这些城市已显得非常紧迫。中国国务院自1982年起,已分数批公布了101座历史文化名城,其中既有南京、西安、洛阳等古代都城,也有遵义、延安等具有革命意义的城市。今年秋天,中国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规定,历史文化名城遭到严重破坏将被撤消称号。

  仇保兴说,有的历史文化名城为了解决交通问题,拆毁了一批有保护价值的古建筑。一些地方建造了一批毫无历史文化价值的假古董,致使仿古一条街在一段时间内呈泛滥趋势。

  记者了解到,目前许多历史保护区被挤占,失去了绝大部分的历史信息;在一些历史街区内,建筑年久失修,人口密度过大,居民居住条件差;一些名城在古迹周围建起商业街,严重破坏了人文景观;有的还拆毁了一些尚未列入保护等级的遗迹。

  仇保兴认为,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保护意识薄弱;维修经费缺乏;名城保护与土地开发的利益冲突;基础研究薄弱;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健全。他同时指出,针对这些问题,中国自1997至2002年共投入1.5亿元人民币,补助了23个省的近80个历史街区的保护项目。地方政府也筹措了数倍于此的配套资金,抢救了一批有价值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十五”期间(2001-2005年)国家每年也将投入15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01年底,中国已完成对90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编制。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正在起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门条例,并委托设计单位制订技术规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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