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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提出老城保护措施 老城原则上不建高层建筑

admin 2003-02-19 来源:景观中国网
  民盟江苏省委的提案“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中之重是‘特色’保护”,引起了南京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南京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志军亲自对提案进行督办。昨天上午
  民盟江苏省委的提案“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中之重是‘特色’保护”,引起了南京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南京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志军亲自对提案进行督办。昨天上午,省及南京市政府以及规划局的领导,还与省政协委员们“面对面”,对提案进行现场办理,并提出今后南京老城保护的一些具体工作思路。

  控制性规划即将出炉

  南京市规划局副局长王汉屏表示,明城墙围合的老城是古都南京的核心。南京历代都城的遗址、三分之二左右的历史文化遗存都分布在老城内。规划部门日前对老城内现有文化遗存进行一次摸底,发现包括文物古迹、近代优秀建筑、名人故居、古树名木、古河道与古桥梁等各类文化资源1200处左右。目前,覆盖老城41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起草完毕,专家正对此进行论证。

  为保护老城立法

  在老城改造的过程中,南京将依法保护列入保护名录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据介绍,在老城保护和更新规划中,除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外,结合南京的实际,区级文保单位、非文物近代优秀建筑和名人居址等历史文化资源也统统被纳入保护名录。但目前尚缺乏保护的法规基础,南京市副市长戴永宁表示,南京正考虑采取政府颁布规章,或建议人大立法的形式对老城区进行依法保护。

  停止建设五星级宾馆

  老城保护原则同经济发展、房地产开发的局部利益无疑会产生矛盾。南京市提出“老城做减法、新区做加法”的保护思路。据市规划局副局长王汉屏介绍,南京老城内要严格控制高层建筑,原则上不再建高层,包括五星级宾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确需建设,必须进行景观环境影响分析、交通影响分析,且经过专家论证。

  对于开发单位、产业集团等在历史地段、规划绿地内的产权单位,南京市考虑借鉴西方的“开发权转让”思路,在其他地块开发地段中,对其损失进行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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