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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现象学研究——以上海人民广场为例

admin 2006-07-26 来源:景观中国网
文章以现象学的方法对上海人民广场进行了空间和使用的分析,并以国外的优秀广场设计为对照,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上海市人民广场,位于上海市中心,广场北面和南面为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市博物馆,三者形成城市中轴线。轴线北端,即上海市政府的东西两侧分别为上海市规划馆和上海大剧院。除了这几幢重要的城市建筑之外,广场周围还有集中的商业街和写字楼,同时也是众多公交线路的终点停靠站和地铁一二号线的交会点,地理位置非常显要,使这个面积约14万m2的巨大广场无可置疑地成为城市政治和文化的集中象征。然而,对于市民而言,它是一个受人喜爱并乐于共享的公共空间吗? 

  这样一个精心设计的广场,看上去的确很美,但是,和西方很多著名的城市广场不同(如罗马的西班牙大台阶﹑威尼斯的圣马可广场,那里不仅是旅游者慕名而去的圣地,也是城市居民热爱的场所),它并没有散发出应有的活力和生机。广场由中心的音乐喷泉和四周大片的绿地构成,四周布置着为行人停留提供的零星座椅,除此之外,其它的空间层次则相对单一。对于使用者而言,我们很容易发现广场作为上海的城市象征对于外地旅游者较有吸引力,上海本地市民却很少特意光顾这里,除了公交线路的中转,费劲穿越这么一个巨大而无特别吸引力的广场,实在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我们可以从很多角度去阐释这些现象,在此,作者尝试以建筑现象学的方法,对此进行解读。

  建筑现象学来源于哲学中的现象学,创始人为胡塞尔,对建筑影响深远的则是他的学生海德格尔。受海氏启发,诺伯格·舒尔茨写出《场所精神——迈向建筑现象学》一书,成为建筑现象学的重要论著。建筑现象学主要研究的是:人、建筑以及环境的关系,主张直接从现象到现象,抛弃一切陈词滥调和先入为主的臆测。作为一种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筑现象学提倡任何场所都是有精神的,建筑师的职责就是守护和延续这种精神。除此之外,建筑现象学涵盖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更广泛的内容。 

1 人们的环境经历及其意义

  从总图上看来,人民广场以几何图形划分,道路和景观系统相对清晰,但是,如果从一侧进入,穿越广场到达另一侧的过程中,却感觉广场的各个方向呈均质状态(图1),行走于其中,如果不借助周围的标志性建筑,非常难以确定自身的方位,从而迷失其中。广场除了中央提供一个大多数人聚集的空间之外,其余的空间层次非常缺乏,为行人停留设计的座椅尽管有一定的私密考虑,但是由于面临行人大量穿越的道路,仍然令人不舒服。

  广场设计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人们的使用,而非出于观赏或展示的目的,因此,在其中发生的行为(或人们的环境经历),是评价其设计质量的重要标准。人民广场的行为类型大致可以如下划分:外地游人参观和休息,上海市民公交换乘,参观附近的博物馆等建筑时的休息和等待。和老的城市节点不同,充满生活气息的活动在这里极少发生:比如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休闲地喝咖啡、聊天的人群……相对而言,这里更象是为了短期和暂时使用的人而设计的场所,它的展示作用大于实际用途,难以成为市民的广场。

  对于使用者而言,由于广场的功能单一,使用者的类型也就相对单一,或者说,他们进入广场时的身份都是相似的,因而难以产生特殊的经历。而那些为人向往的美丽广场,却因为丰富的场所精神而吸引形形色色的人群,以罗马的西班牙大台阶(图2)为例:这个广场是洛可可时期的产物,和周围的建筑关系密切,它巧妙地解决了城市两个高差巨大的地形,又形成了宜人的空间环境。这里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经之地,同时又是居民喜欢停留的地方。情侣在这里约会,孩子在这里嬉戏,游人在这里看其它的游人。另外一个让这里产生吸引力的原因是:美国的经典影片《罗马假日》取景与此,许多令人难忘的场景都在此上演,浪漫的爱情故事更让这里凭添梦幻般的色彩。

  场所是人们生活的舞台,为行为提供场景,同时,人们在此的环境经历又成为场所新的精神积淀,继而吸引更多行为的发生。相反,行为模式单一或没有行为发生的场所只能成为布景,并将暗示新的行为,正如扬·盖尔所说“没有活动发生是由于没有活动发生。[1]”

2 衡量建筑环境的社会和文化尺度

  一个好的场所,它的精神是层次丰富的,能被不同文化背景和年龄层次的人接受。“不同的文化产生了不同的建筑环境,因而也就划定了人们环境经历的基本框架。文化在此被理解为共享生活方式的人群。[2]”比如我们传统的庙会,商贩到那里是为了交换商品,孩子到那里是为了感受节日般欢乐的气氛,老人到那里是为了和朋友聊天,年青人则是展示自己的美丽衣服和寻找心怡的对象。不同的人对环境有不同的期待视野,环境如一部文学作品,普通的作品读过一次后就会被搁置起来,永恒的作品则吸引人们不断地解读,每一次阅读的过程就是读者再一次通过作品和作者交流的经历。

  环境的设计应该创造尽可能多的暗示,不同的人会对这样的暗示作出不同的反应,产生建筑师意料中或意料之外的行为。也就是说,环境设计不是一个单向的过程,而是一个双向的传播和接受的过程。扬·盖尔将人的活动分为三种类型:必要性活动,自发性活动,社会性活动[3]。除了必要性活动和自发性活动之外,好的场所还可以激发社会性活动。以这样的标准来看人民广场,它并不是“人”的广场,因为它并没有鼓励人的行为发生,更没有考虑到行为的多样性,人们在这里的行为是单一的,相对固定的,不太可能出现意外的惊喜。而无论是在中国传统的节场空间(如城隍庙)还是西方城市的广场(如锡也那广场),这种社会交往都是被鼓励的,而且广场的空间形式也蕴含了产生社会交往的可能性。

3 场所、 建筑和存在

  “场所意味着本真的建筑环境。本真的环境并不表现物质世界的状况,而是人们和其周围世界相互关系的具体体现[4]。”
建筑现象学认为,场所是由建筑、环境以及在其中人的行为共同形成的。好的场所存在着丰富的场所精神,这种精神来自于地景、建筑及人的塑造,同时也将反过来影响人的行为。我们记得,一些老的城市空间,如上海的城隍庙(图3),北京的王府井,都是老少皆宜的地方,那里的空间充满了节日的欢愉和生活中细微的快乐,是可以称作“节场”的空间。人民广场尽管也设置了喷泉(图4),甚至还引入了广场鸽,节日的气氛却远不如这些场所浓厚,因为这里无法承载具体的、真实的节日记忆。除此之外,广场的设计也没有鼓励更多行为的发生,除了作为外地游人的参观项目,这里没有什么其它不可预期的“事件”发生,也就是说,广场的记忆是非常单薄的,即使经过更长时间的积淀,也难以变得更丰富。

  好的环境设计期待容纳的范围应该尽可能的丰富,期待容纳的范围愈小,信息的传播也就愈单一。同时,“建筑本身就是安居[5]”,建筑(场所)的意义在于给人们寻找自身存在的依据,无论怎样经历的人,如果他们都能在场所中寻找到属于自己的角落并且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空间体验,他们对于这个场所就会产生情感和精神的依赖。如被称为世界上最美的广场——锡也那广场:这里从早到晚都人声鼎沸,既有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也有生活在这个城市的居民,有的在进行街头表演,有的在咖啡馆里闲聊,有的就在静静地注视这个广场……每个人在这个场所里都拥有自己的特殊体验,他们的体验和经历又让这个广场充满生机和活力。

  海德格尔说过“艺术就是真理自行置入作品[6]”,我们在这样一个广场可以感到场所的艺术性是自鸣的,它虽然没有特意被设计,但是广场和包围它的建筑以及周围的地景形成丰富的场所精神,这种精神已经深深地根植于人们心中。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精神将愈发加强。相反,有的场所虽然经过设计者的精心规划,其意图却未必能被使用者所接受。

4 建筑环境的基本质量和属性

  “建筑环境是由自然元素和人造元素组成的整体,这两种元素基本质量的相互作用与联系产生了建筑环境的基本质量。[7]”人民广场面积巨大,道路和景观划分规整,广场以大面积的绿化为主,除了正中的音乐喷泉,其它空间都相对零散。广场中央考虑到各个方向观看的视觉效果,较少种植高大的树木,在阳光强烈的夏天和寒风凛冽的冬天都不适合停留(图5)。更重要的是,除了上海博物馆,其它几幢建筑和广场之间都有宽阔的马路相隔(图6),广场和建筑无法形成围合与被包的关系,这样一个巨大而孤立的广场是不鼓励交往的,对人保持有距离的亲近。

  拉普普将环境中的因素分为:固定特征因素,半固定特征因素,非固定特征因素[8]。固定特征因素指的是环境中变化缓慢的因素,如地面墙等等,这些因素已被广泛分析,它反映了特定文化的积淀。半固定特征因素指的是环境中较易改变的因素,如广告牌不固定的座椅等等,它们往往比固定因素表达更多的意义。通过这些因素的增加和改变,一个场所可以呈现不同的特质。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因素并非由设计师,而是使用者自行安排,因此更易于表达意义。非固定特征因素,指的是使用者之间的空间关系、体态特征、表情等。通过对使用者一些细节的分析,可以得出更多的信息。人民广场中的喷泉、绿化、座椅等固定特征因素,反映了广场的政治和文化背景,半固定特征因素则非常有限,这一个层次的缺乏和设置不当(图7),使广场的使用层次变得单调,质量难以提高。非固定特征因素主要是指广场中的人群和他们的行为,是对广场建筑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

  反观西方优秀的城市广场,除了前面提到的西班牙大台阶,锡也那广场等,还有一个重要范例——威尼斯的圣马可广场:广场的形成完全依赖于周遭绝非以个人主义而标榜自居的建筑。广场刚开始建立的时候并没有刻意规划,但是充分考虑到和其它建筑关系的美好尺度一旦形成,就得到人们的认可,以后的建筑也自觉地遵守这样无形的约定,无论从建筑风格还是体量上都达到相对的统一。经过漫长的时间,广场和建筑的关联逐渐紧密,难分彼此,场所的质量越高,越能吸引人们的聚集,人在广场中的活动变成广场的一部分,形成了环境的综合质量,同时,也带给城市以活力。

  对于西方优秀的广场而言,我们可以总结出这样一个模式:广场是建筑的一部分,建筑是城市的一部分。而人民广场本身的设计和建筑就是脱节的,它无法和周围的建筑一起,形成一个具有精神意义的场所,成为城市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试想,如果人民广场被一个更集中、更人性的场所替代,效果会不会更好呢,或者,如果有一天这广场突然消失了,会不会令人怀念呢?

5 结语:几点建议

  人民广场的问题,除了以建筑现象学的方法分析原因之外,还应不断寻找与中西方优秀广场之间存在的差异。纵观历史,我们看到任何广场,都无法脱离人的使用,而独自成为建筑或城市空间的一部分,它的物质形态和人的行为紧密相关,最终将形成独特的场所精神。对此,我们必须予以尊重并且充分考虑。人民广场使用现状的确差强人意,笔者认为,还存在优化的可能性,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加空间的层次,如公共空间,半公共空间,半私密空间,私密空间的分层处理。
  2) 加空间的变化和可识别性,考虑的重点从构图效果转向对使用者行为方式的研究。
  3) 化整为零,将大而无用的观赏景观局部改为使用者可以亲近的人性化景观。
  4) 增加建筑对广场的围合作用,在大的建筑难以实施的情况下,可以建筑小品代替。
  5) 增加半固定特征因素,如广告牌、活动座椅、可以坐人的台阶等等,以创造产生更多行为模式的环境。
  6) 增加广场的文化内涵,可将广场作为固定文化活动的举行地点。

参考文献
[1] 扬.盖尔(丹).交往与空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
[2] 刘先觉.现代建筑理论.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3] 诺伯格.舒尔茨(瑞),施植民译.场所精神——迈向建筑现象学.田园城市文化事业有限公司
[4] 海德格尔(德).人,诗意地安居,郜元宝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5] 凯文.林奇.城市意向.方益萍 何晓军译.华夏出版社,2001
[6] 郑时龄.建筑批评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7] 扬.盖尔.交往与空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
[8] 阿摩斯.拉普普.建成环境的意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建筑与城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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