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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自己的绍兴——访文化名城研究学者阮仪三教授

admin 2006-03-23 来源:景观中国网
  “要做自己的绍兴。”昨天,绍兴名城保护顾问、同济大学教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绍兴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独具特色,在保护
  “要做自己的绍兴。”昨天,绍兴名城保护顾问、同济大学教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绍兴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独具特色,在保护实施中卓有成效,并创造了自己的经验。”阮老说,“绍兴的历史街区整治做到了‘整旧如故、以存其真’,重现了价值性,保持了真实性,不像有些地方,拆旧建新建出了‘假古董’。同时,在保护实施中做到了公众参与,不是把居住区变成只有商业和旅游功能的‘空壳’,而是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从而留存了活的地方文脉,体现了生活的延续性,也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此外,绍兴把整个历史文化名城的资源都加以了整合,做到点、线、面结合,‘软’‘硬’结合,在丰厚的遗产中建设新城市。”阮老说,绍兴的这些做法在全国来讲都是比较好的。  

  阮老对绍兴名城保护提出了一些建议。他认为,绍兴还有很多“好东西”可以挖掘,应该全面地调查一下,发掘、整理、提升,不再使珍贵的资源受到损失,包括以越文化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修旧时要慎重,防止出现负面的东西。要制定城市遗产保护和发展战略规划,整合现有遗产资源,将其纳入到城市经济文化发展战略中。  

  阮老特别提到,绍兴建设新城市,一定要做自己的绍兴,而不是欧美式的绍兴,也不是陈旧的绍兴。要深入研究绍兴历史文化特色和特点,在新一轮城市建设中充分调动城市遗产资源,创建具有绍兴特色的、充分体现绍兴丰富文化内涵的新城市。  

  阮老还列举了当前一些地方利用城市遗产中存在的不足,并希望绍兴引以为鉴。如旅游开发过度和不当,导致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恶化;城市遗产利用方式单一和趋同;过分强调经济效应而忽视了遗产的社会效应及文化内涵的丧失;对无形文化遗产的滥用;急功近利的思想对遗产的破坏;法律的不健全和对城市遗产法制观念的淡薄;规划设计人员对遗产利用的重视与对遗产保护的忽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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