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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王昭君雕塑标志性景观设计方案

    日期:2017-03-16---2017-05-30
    地点:
    是否收费:否     
    报名方式:
一、背景
王昭君中国古代四大美人之一,被人们誉为“和平使者”。昭君出塞跨越长江、黄河两大流域,成为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重大历史事件。其精神实质——“和美文化”经受了2000多年的历史考验,融合农耕文化、宫廷文化与草原文化,从历史文献到浩如烟海的小说、诗歌、戏曲、散文、书画、影视等,通过无数文人墨客的传播演绎,形成了独特的“和亲、和谐、和平”昭君文化,并传播到英、美、法、日、韩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目的
“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为弘扬昭君文化,打造昭君故里地标,特征集该王昭君雕塑标志性景观设计方案,以便立于昭君村景区入口处。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昭君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方案征集
建设位置: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昭君村景区入口处(详情见附一)
征集主题:围绕昭君雕像的主题公园景观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17年5月30日
作品提交时间:2017年7月---2017年11月20日
评选入围作品时间: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2月03日
通知入围结果时间:2017年12月06日--2017年12月10日
入围作品汇报时间:2017年12月20日
(通知入围结果及作品汇报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五、征集安排
(一)参选对象及要求
1、参选对象:国内外景观设计团体及个人
2、参选要求: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需填写《2017昭君雕像设计海选征集报名表》,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均可成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二)公告及报名
1、本公告将面对各景观论坛,以及相应有公信力的景观设计平台发布。
2、报名单位(个人)将报名表(附件二)、主创人员简历等资料发送至主办单位邮箱,并电话联系确认,由主办方提供详细资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
(三)创作及报送
设计单位根据主办方要求进行创作设计,将设计成果实体文本、光盘或模型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给主办方,电子版以电邮的方式发给主办方联系邮箱。允许一家单位提交多部设计方案成果。
(三)作品提交要求:
A3作品文本3份,光盘资料一份,光盘内容包括:文本电子版、入围后演讲PPT文件,以及展板的电子版(展板不得超过两张),或动画视频短片等有助于说明设计理念,展示设计效果的电子在文件,报名表一份。
参赛选手需将电子文件另外发送至邮箱,并附上参赛报名表。
邮寄地址:湖北省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58号(兴发大楼)
电子邮箱:wanyiming9@163.com
联系人:万一鸣18371749996

六、设计方案要求
1、设计内容:


1)昭君文化主题公园景观,其中王昭君雕像由主办方提供,其雕塑大小材质可根据具体公园景观进行适当地调整和处理;
昭君雕像
2)其公园位于昭君村景区入口处,需适当与景区结合,体现出入口的导向性;
3)其公园位置视野开阔,是香溪河与古夫河的交汇处,三面环水,一面为昭君桥,实为交通要塞咽喉之地,需要突出其地标节点的重要性。
2、设计要求:
内容、形式、材质、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能向大众展示昭君文化及其精神风采。
1)主题突出。参选作品要准确把握昭君文化的定位,充分凸显昭君主题,构建独特的昭君文化风景。
2)创意独特。参选作品应富有创意、直击主题,具有鲜明的可识别性,其景观可考虑结合部分展览型小建筑。
3)融合环境。参选作品需要融入周边山川河流的美景之中,施以和谐之美,不能违背相应的文化主题。

七、方案评审及奖励
作品初选:
主办方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交的作品进行初选,选出10件入围作品,主办方支付每件入围作品费用2万元(税费自理,奖金包含产权转让费)。
深化及评审:
作品入围的设计单位或个人,按照主办方通知安排参加评审会,评选确认前三名作品入选。主办方支付入选设计单位(或个人)第一名20万元、第二名10万元、第三名5万元现金奖,(税费自理,奖金包含产权转让费)。第一名方案将作为实施方案,相关事宜主办方与获奖者另行协商。

八、重要声明
1、设计作品产生的费用由应征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2、设计单位(或个人)提交的设计作品无论入围与否,主办方均不予退还,由设计单位(或个人)自行备份保留底稿。逾期报送的材料不纳入评选范围,亦不予退还。
3、设计单位(或个人)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保证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其作品依法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严禁抄袭、舞弊行为,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如有发现,立即取消应征资格;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均由设计单位(或个人)承担。设计方案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4、主办方对所有入围作品拥有知识产权、永久使用权、修改权和综合处理权,设计单位(或个人)不得将设计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主办方之外的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使用,并同意主办方无偿对其作品进行集收出版、展示发布。
5、获得第一名的作品单位(或个人),将负责后续深化设计资格,其深化设计相关的费用按市场价另签协议,以确保作品的完整性,并配合主办方后续施工单位工作,完成景观及周边的施工、制作及安装等事宜。
6、报名单位(或个人)可联系主办方进行现场踏勘,费用由报名单位自理。
7、本次活动所设奖金均包含产权转让费。
8、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发生纠纷后,双方同意由主办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9、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设计单位,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以上要求,无须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再予确认。
10、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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