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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工农业旅游点纳入旅游发展规划

admin 2010-05-27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为规范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评定工作,使工农业旅游尽快成长为成熟的旅游产品,促进全省工农业旅游的全面发展,山西省旅游局近日出台了《山西省工农业旅游促进及示范点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山西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

  为规范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评定工作,使工农业旅游尽快成长为成熟的旅游产品,促进全省工农业旅游的全面发展,山西省旅游局近日出台了《山西省工农业旅游促进及示范点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山西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  

  《实施办法》规定,被评定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山西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旅游区(点)、单位,将纳入全省旅游发展规划、产品开发和宣传促销计划。 

  《实施办法》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推动工农业旅游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山西省“五位一体”旅游产品开发战略,要求把发展工农业旅游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开展,形成工农业旅游产品区域布局均匀、产品结构合理、地方特色鲜明的局面。同时成立由本级旅游、经委、农业等部门及旅游院校专业人士组成的省、市级工农业旅游发展指导与示范点评定委员会,开展工农业旅游发展指导和示范点检查、验收、评定及复核等工作。  

  根据《山西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评定标准包括申请单位的旅游区(点)、可进入性和生态环境、旅游设施、旅游安全和管理、旅游经营5个检查大项28个小项。从申请单位的自身特色能否与旅游产品相结合,旅游区(点)及周边2公里内的环境和绿化能否与邻近旅游区(点)相互补充、形成旅游产品线路组合并保持了当地的原生态特色,到厕所设施、停车场、游览导游图标及指示牌等,都有相应的项目分值和评分标准。对已经通过检查验收的全国和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今后将每年进行一次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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